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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2024 年/3 月/12 日/第 012 版两会特刊
围绕主线 服务大局 助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
全国人大代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X组书记、厅长 鞠树文
2023 年,内蒙古财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弘扬“ 蒙古马” 精神、“ 三北”精神,扎实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服务保障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力做好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防风险等工作,财政各项事业实现新突破,为推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狠抓财源建设和预算执行 财政收支实现“ 双突破”
挖掘现有财源潜力。落实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认真研究建筑业、物流业等行业发展难点,出台务实举措,努力把更多税收留在当地。着力提升财源结构多元化和稳定性,不断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培植壮大新的财源。统筹用好各类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自治区发展“ 攒足家底”。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争取更多大项目、头部企业在自治区落地。
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经自治区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追加,规范预算调剂事项。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及时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自治区X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下沉财力。
聚焦政策落地和部署落实 重点支出保持“ 高增长”
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在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沟通衔接,积极主动配合财政部出台配套实施意见,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支持深化试点示范和平台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争取内蒙古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和方案,享受国家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内蒙古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专项资金支持规模,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
促进投资精准有效。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分类支持,优先满足在建项目融资需求,杜绝“ 半拉子” 工程。聚焦五大任务,突出新能源、现代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农畜产品以及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力度。聚焦 8 大产业集群、18 条重点产业链,支持提高产业配套能力和产业基础。2023 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19.8%,位居全国第二。
助推监管有为有力。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预算绩效管理条例》 ,将绩效管理工作提升到法治层面。探索建立农牧、工信、科技、自然资源和环保等重点领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坚决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开展重点民生资金、“ 三保”、虚收空转、暂付款等领域专项整治,严格执法,严肃问责。深化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坚持协同联动和一体推进 风险化解取得“ 新成效”
全力化解政府债务。抓实抓细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锚定化债目标,把握关键时间节点,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和资本,落实每笔化债资金。积极争取支持化债的再融资债券额度,并在全国率先发行,为基层化债提供流动性支持,同时,有效避开各省债券发行高峰,债券存续期内可节约利息支出约 90.2 亿元。压实各级政府偿债主体责任,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全面清理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实现无分歧账款清零。存量隐性债务规模大幅下降,高风险地区数量持续减少,地方债务风险逐步缓释。截至 2023 年底,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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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地区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一批地区风险降级,极大增强了各地化债信心。
强化财政暂付款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夯实暂付款底数。印发《关于进一步从严控制财政暂付性款项的通知》 ,从消化存量、严控增量两方面,提出做实预算、动态监控、提级管理、严控实拨、强化监督等具体措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进一步完善暂付款消化奖励政策,对先进地区予以奖励,引导、督促各地区拿出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存量消化、加强增量控制。2023 年,全区财政暂付款实现余额及占比双下降,暂付款管理取得初步成效。
兜牢“ 三保” 安全底线。研究制定支持基层做好“ 三保” 工作的实施意见,从 7 个方面制定
23 项具体举措,兜住、兜准、兜牢“ 三保” 底线。严格落实“ 三保” 预算优先安排、足额编列、不留缺口的要求,全面审核旗县“ 三保” 预算,强化库款保障。健全落实“ 旗县为主、盟市帮扶(兜底)、自治区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