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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日报(汉)/2024 年/3 月/4 日/第 007 版文件·X建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19 日在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晓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X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部署要求,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检察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助力“强首府、争进位”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更高水平的平安首府建设,扎实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起诉 3041 人,其中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 1100 人,占比 36.17%。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165 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35 人,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4 人,营造廉洁政务环境。积极参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助力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粮袋子” 。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72 人,守护社会经济安全。强化全链条打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510 人,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99 人。赛罕区检察院办理的孔某非合同诈骗案获评最高法、最高检典型案例。实质性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 47 件,办案量是 2022 年的 4 倍,经验做法多次被最高检、自治区X委肯定,有力推动“法治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探索开展口岸检察工作,与海关缉私局、机场公安分局等单位建立机制,挂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走访重点涉外资企业 80 余家,助力国家向北开放桥头堡建设。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出台《知识产权检察“护航首府高质量发展”综合保护意见》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 24 人。托县检察院在民事执行监督中探索以知识产权转化应用担保债务履行。在中环产业园、蒙牛、伊利等重点企业建立保护中心及联络点 15 个,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法律帮助。围绕“赛罕亚麻籽油”“托县辣椒”“清水河小香米”等产品,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土左旗检察院针对“毕克齐大葱”种植环境遭受破坏问题,办理全区首例涉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国家知产局、最高检等四部委联合表彰,获评成绩突出集体。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358 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31 人。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案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123 件,督促清理河道 7.09 公里,清理河道垃圾 119.44 吨,督促恢复林地 73.26 亩,耕地 198.84 亩。凝聚黄河保护合力,牵头与黄河流域 6 盟市检察院,与市水务局、林草局等 8 家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黄河秀美安澜。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开展“大青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办理林地草原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41 件。新城区检察院与大青山沿线 12 家检察机关共同签订跨区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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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协作意见,织密绿色发展法治“保障网” 。
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围绕基层治理、防范风险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49 份,同比增长 684%,回复采纳率 100%,实现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纳入市县两级X政考核全覆盖,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 286 项。该项工作被市委作为典型经验刊发全市。市检察院针对窨井盖安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民区检察院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形式,为中山西路商圈治理开出“良方” 。赛罕区检察院公开宣告送达整治非法行医检察建议,推动打造安全就医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召开知识产权检察、检察听证等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白皮书, 精心培育典型案例 53 件, 开展法治宣讲 300 余场, 受众 5000余人,尊崇法治逐渐成为自觉。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扎实“暖人心、解民忧”
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1784 件群众信访全部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96 件重复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同比下降 20%,受邀在最高检专门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新检枫桥之家”团队被最高检评为“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组织检察听证719 件次, 同比上升67.6%, 数量居全区首位。 两级院入额院领导主持听证351 件, 占比48.82%。构建“领导包案+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监督+民事诉讼引导”五位一体办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运用该模式办理的一起刑事申诉案,被《法治日报》 《检察日报》刊载。
大力支持国防军队建设。深化军地协作,与呼和浩特军事检察院签署实施意见。收集部队官兵法律需求与涉军领域案件线索 97 条,立案国防和军事利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13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0 件。玉泉区检察院办理全市首例出售军服和军服仿制品公益诉讼案,维护军队军人形象。新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热气球、滑翔伞等“低慢小”飞行器违规飞行问题,消除军用航线潜在安全隐患。开展“青年走边防”特色主题X日,组织送法进军营、 “法律服务到边防”等活动,让法律滋润军心。为全市 103 处红色资源建立台账,督促保护绥西抗日动委会旧址、李裕智烈士纪念碑、吉鸿昌“化险为夷”碑刻等,传承红色基因。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 63 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附条件不起诉 47 人。加强监护缺失监督,制发督促监护令 24 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39 次。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 构建医疗机构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立案监督线索 22 条,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营造平安清朗校园环境,新城区、玉泉区检察院分别对性侵犯罪案提出终身从业禁止建议,法院全部采纳。土左旗检察院对 4000 余名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及临聘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阻却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108 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巡回宣讲 140 场,覆盖学校 123 所、师生 3 万余人,教育祖国花朵学法明道、守法立身。
关注关爱特殊群体。积极开展“检察+”多元救助,与市红十字会设立“青城检爱”司法救助专项基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183 件,为 193 人发放 213.7 万元救助金,均创历史新高。做好“有爱无碍”护航人,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建残疾人司法救助中心,玉泉区检察院督促整改图书馆内无障碍通道,开放无障碍阅读系统。当好农民工“护薪人” ,新城区检察院针对某房地产公司拖欠 243 名农民工 1000 万元工资案件,依法开展支持起诉,帮助农民工追回全部“血汗钱” 。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全力“强监督、抓落实”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抓实“两项”监督,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 210 件、监督撤案 43 件,同比分别上升 600%和 48.2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23 件, 追捕漏犯 49 人、 追诉漏犯 109 人。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 抗诉 21 件, 采纳率 64.71%,同比增加 25.93 个百分点。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 123件。开展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纠正脱管 32 人、漏管 50 人,提出监外执行(含社区矫正)监督意见 176 件,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 181 件,采纳率均为 100%。与市公安局、法院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同解决制约刑事办案根源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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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深化精准监督理念,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51 件。建立民事监督案件抗诉前磋商机制,提出抗诉 9 件,抗诉采纳率 100%。会签《关于加强法院执行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与市法院联合在执行局设立全区首个检察官工作站,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全文编发推广。深层次开展虚假诉讼活动监督,依法对 27 件案件提出监督意见,法院全部采纳。延伸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 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