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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法治报/2024 年/3 月/29 日/第 007 版聚焦
长顺县法院鼓扬法庭: “小法庭”融入基层“大治理”
通讯员 冯薇 记者 罗翔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处在纠纷化解的最后关口,工作该如何发力?案子已经走到诉讼这一步,诉源治理还能做什么?
带着这些问题,长顺县人民法院鼓扬人民法庭的法官一直在思考和尝试。
长期以来,鼓扬人民法庭坚持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优势,在X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1+1+N”多元纠纷化解模式,并以“五位调解法”为抓手,使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诉前调解中,把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最大限度地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实现人民法庭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双向奔赴”。
A 凝聚合力 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近期,鼓扬人民法庭联合多方力量成功调解了一起建房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
“没按照我的要求来建房,就不应该给钱!”
“你想用建两层楼的钱盖三层楼的房子,咋可能嘛!”
“村民在选择施工方时,大多都是找的熟人。”调解现场,鼓扬人民法庭庭长行健说道,“基于这样的信任基础,建房人与施工方对诸多建房事项均为口头约定,未落实于书面合同中,导致双方在验收、结算时对费用产生分歧,不太利于日后举证。如果以简单的判决方式处理,也达不到案结事了的目的。”
为快速高效化解纠纷,鼓扬人民法庭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以及治安纠纷调解委员
会到建房现场实地勘查,就地调解。
“通过调解,大家不伤和气、不花费用、不耗时间、不承担风险……”治安纠纷调解员王明国发挥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设身处地站在各方当事人的角度,以亲情感化为“针”,作为解纷的突破口;以民法典相关规定为“线”,作为矛盾的化解绳,将双方拉到一起叙家常。在倾听群众诉求的同时,算一算诉讼的时间账、金钱账,建议当事人双方在起诉前理性考虑,尽量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
最终,通过各方力量调解逐步引导,该起纠纷快速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针对辖区内婚姻情感、家庭赡养、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多种类型的矛盾纠纷,鼓扬人民法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出“1+1+N”模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即搭建一个信息共享及综合调度平台的综治中心整合资源,让一个了解情况的村干部参与进来,N 个部门联动调解,引入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卫生院、村委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化解,坚持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2021 年以来,鼓扬人民法庭平均调撤率均达到 90%以上,诉讼成案逐年下降。B 找准定位 解锁纠纷化解新途径
鼓扬人民法庭辖区人口共 7.6 万,其中布依族、苗族占 70%以上。作为典型的民族地区,村民们长期生活在闭塞的大山里,思想较为落后,婚姻家庭问题突出,且兼具民族特点和乡村特色,早婚、返还彩礼、家庭暴力现象频出,从而引发离婚率高、婚姻家庭类纠纷多且化解难的问题。
不久前,鼓扬镇一户姓高人家因退彩礼一事焦头烂额。
已过而立之年的高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年轻女孩小吴, 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 按照当地风俗,高家向小吴给付彩礼及“三金”费用共计 5 万余元。原本以为婚事水到渠成,但长时间接触后,小高发现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以生活中出现很多代沟为由与其提出分手,同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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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不愿意娶,又不是我不愿意嫁!凭什么要退!”
小吴以“男不要女,白送你,女不要男,全退完”这一村风民俗为由拒绝退还彩礼钱。双方各
执一词,两家人的关系降至“冰点”。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考虑到彩礼纠纷关乎公序良俗,妥善化解是最好的结果,鼓扬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指导妇联、涉诉纠纷调解委员会村干部、寨佬等,发挥他们语言沟通无障碍且熟悉当地民族习俗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