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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日报/2024 年/3 月/11 日/第 A02 版要闻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2 月 29 日在玉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胡海兰
各位代表:
我代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
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玉林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自治区高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聚焦“ 公正与效率” 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更高质量、更加公正、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司法服务保障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狠抓执法办案不松劲。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89889 件,审执结案件 79783件,结案率 88.76%。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7279 件,审执结案件 6556 件,结案率 90.07%。全市法院 12 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处于最高法院、自治区高级法院设定的考评区间值、5 项指标优于考评区间值,其中 12 项指标排名全区法院前列。环境资源审判、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枫桥式人民法庭” 建设、“ 企业清淤” 执行专项行动等多项工作经验获上级法院肯定推广。
一年来,我们服务中心大局显担当。牢固树立“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 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司法助力玉商玉工回归、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在 2023 年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报告中,由市中级法院牵头的“ 办理破产”“ 执行合同”两项指标的满意度评价分别排名全区第一、第二。
一年来,我们聚焦队伍建设有作为。25 个集体、93 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涌现出“ 全国法院媒体融合工作先进集体” 市中级法院办公室、“ 全国法院X建工作先进个人” 苏微、“ 全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优秀个人” 文惠新、“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谭展悦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强化ZZ引领,学思想、强X性,以更高站位坚持X对法院的绝对领导
以ZZ建设引领法院工作。始终坚持X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ZZ建设摆在首位,更加坚定自觉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确保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对法院工作“ 从ZZ上看、从法治上办” 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同级X委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辖区重大案件、重要工作。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以X建工作凝聚发展合力。以基层X建“ 五基三化” 提升年行动为牵引,以深化玉林市法院“ 1+7+N” X建品牌矩阵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为抓手,深入实施以“ 强铸魂、强X建、强赋能、强严管、强落实” 为主要内容的“ 五强工程”,切实培养干警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X组织战斗堡垒作用、X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X员员额法官审结案件 63444 件,占总数的 79.52%,市中级法院“ 先锋砝码+金色天平” X建品牌获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十佳机关X建品牌。
二、牢记国之大者,讲ZZ、顾大局,以更大力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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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平安建设新水平。坚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精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3683 件 5706 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审结涉黑恶案件 13件 137 人。严惩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暴力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案件 248 件 373 人。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审结“ 两抢一盗”、敲诈勒索等案件 497 件 717 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审结相关案件 749 件 954 人,追赃挽损 1062.05 万元。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兴业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分别获全区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嘉奖、先进集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审结职务犯罪案件 27 件 29 人。
激活基层治理新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坚持“ 抓前端、治未病” 理念,助力打造玉林市“ 矛调在线” 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品牌,主动融入X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选派 562 名干警积极参与“ 解纷促和” 专项行动。不断深化“ 法院+N” 多元解纷机制,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共引进 61 个人民调解组织、聘请
605 名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 32187 件、同比上升 38.39%,调解成功案件 24132 件、同比上升 3.77%,调解成功率 75%,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通过多元调解的方式快速化解。深挖多发、高发类案的症结,向综合治理问题涉及的行业、领域的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 45 份,为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贡献法院力量。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重要作用,全市 26 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 21306 件。持续打造家事、金融、房地产、服务工业园区等 19 个“ 专业+特色” 人民法庭品牌,玉州区法院玉东法庭、容县法院县底法庭获评第二批“ 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玉州区法院名山法庭获评“ 全区法院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先进集体”。
助写法治政府新篇章。坚持“ 双赢多赢共赢” 理念,创新行政争议“ 3+N” 协调化解机制,推动玉林各县(市区)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行政案件 1091件、国家赔偿案件 16 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案件协调化解率同比上升 7.82%,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 15.99%,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政府重大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给予法律指导,使 2000 余起相关矛盾纠纷通过各方协调得以化解,仅少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纠纷,不断厚植X的执政根基。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获评全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三、做实能动司法,促公正、提效率,以更强担当服务保障玉林高质量发展
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高效审结商事纠纷案件 12168 件,结案标的 80.79 亿元,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 85 天,远超“ 180 天以内审结” 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要求;切实降低企业诉讼成本,通过实施“ 诉调对接+司法确认”、“ 预查废” 机制等措施为企业节约诉讼费,诉讼成本仅占索赔额的 2.02%。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结非法经营罪、假冒商标注册罪等案件 139 件 343 人,织密法治保障“ 防护网”,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 府院联动” 实质化运行,出台关于破产档案处置、财产管理、职工保障等 9 项制度,优化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审结破产案件 7 件,化解债务 2.4 亿余元。做优做强金融纠纷诉前调解,涉金融类案件数同比减少 24.67%。强化知识产权全面保护,审结相关案件 934 件,涉案标的 6539.13 万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福绵区法院与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玉林分中心、玉林知识产权仲裁院建立诉调、裁调对接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维权选择。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贯彻落实X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最高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 ,营造玉商玉工回归最优环境。开展“ 亲商护企” 专项行动,到 416 家企业走访 624 次,宣传普法 1305 次,提出防范法律风险建议 378 条,将企业的“ 需求清单” 转化为护企惠企的“ 履职清单”。与市工商联联合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企业家代表、商会协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保护的价值取向。制定发放《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总结 45 项常见法律问题并做出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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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提示,构筑司法“ 防火墙”。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防范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努力减少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涉企执行案件中促成 3676 件案和解履行 29.11 亿余元。开展“ 企业清淤” 专项执行行动,为企业执行回款 6.88 亿余元,助力解决企业融资、增信、脱困难题。市中级法院 1 个案例入选全区法院“ 企业清淤” 执行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博白县法院加强与龙潭产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打造“ 园区天平护权” 特色司法品牌,司法护航玉林向海图强新通道。容县法院推行司法服务“ 三三四”新模式,为沙田柚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法治保障。
常态长效筑牢绿色屏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守“ 两山” 理念,依法严惩“ 沙霸”“ 矿霸” 黑恶势力,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 116 件 137 人,挽回国家矿产资源损失 1486 万余元。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构建“ 生态司法+绿色矫正” 新机制,判令支付生态修复金 255 万余元、 责令补植复绿面积 109.83 亩。 继续发挥 “ 河长+法官” 协作机制作用,成立玉林市中院驻市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共建跨域司法协同治理体系,与广西、广东等十二家市级法检单位共同签署《云开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 ,将法检司法协同保护融入岭南地区生态文明整体布局。陆川县法院与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政府等部门构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长效机制,形成粤桂协作保护九洲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北流市法院在大容山国家森林公园成立环境资源和旅游巡回法庭,助力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
四、践行人民至上,办实事、解民忧,以更实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扎实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 小案”,树牢“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 理念,审结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涉民生案件 48984 件。与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共同筑牢“ 老弱妇残幼” 权益保护屏障,促进家庭教育职责依法履行,妥善化解家事纠纷 7283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17 份、“ 一对一” 当庭教育指导 1605 人次。兴业县法院蒲塘法庭等多个部门获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