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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日报/2024 年/2 月/8 日/第 004 版要闻
关于黑龙江省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 年 1 月 24 日)
黑龙江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黑龙江省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省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东北振兴战略实施 20 周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振兴发展任务,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三次X代会及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坚决扛起维护国家“ 五大安全” ZZ责任,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精准发力支持建设“ 六个龙江”、推动“ 八个振兴”,较好完成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3 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据快报统计(下同)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1396 亿元、增长 8.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5776.7 亿元、增长 6%。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 301.6 亿元、下降 8.5%;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1179.6亿元、增长 8.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48.2 亿元、下降 3.1%;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681.4 亿元、增长 23.4%。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 12 亿元、 增长 30.2%, 主要是彩票公益金收入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增加带动;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 60 亿元、下降 10.7%,主要是省级留用专项债券额度总体减少影响。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12.8 亿元、下降 63.7%,主要是 2022 年部分市(地)一次性转让国有企业股权抬高基数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 15.7 亿元、下降 56.5%,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减支。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 1 亿元、下降 43.7%,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下降影响;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 0.4 亿元、下降 97.9%,主要是 2022 年省本级一次性拨付国有企业“ 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补助资金抬高基数影响。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情况。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3791.7 亿元、增长 1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3422.5 亿元、增长 12.5%,本年收支结余 369.2 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 305 亿元后,结余 64.2 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749.2 亿元、增长 13.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380.2 亿元、增长 11.4%,本年收支结余 369 亿元,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国家企业养老金保发放借款 305 亿元后,结余 64 亿元。
(二)2023 年法定债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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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债务限额及余额。全省法定债务限额为 8520.4 亿元,其中:省本级 970 亿元,市县级7550.4 亿元。 预计 2023 年末全省法定债务余额为 8497.3 亿元 (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余额) , 其中:省本级 968.2 亿元,市县级 7529.1 亿元。全省各级政府法定债务余额均未突破法定债务限额。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102.8 亿元。按类别划分,发行一般债券1116.3 亿元,发行专项债券 986.5 亿元。按品种划分,发行新增债券 921 亿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181.8 亿元。平均发行期限 13.6 年,其中:一般债券 12.9 年,专项债券 14.8 年。平均发行利率2.89%,其中:一般债券 2.85%,专项债券 2.94%。
3.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投向。全省共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券 921 亿元,其中:一般债券 325亿元,专项债券 596 亿元。按级次划分,省本级留用 79.2 亿元,转贷市县 841.8 亿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规模为 1157.8 亿元,其中:到期偿还本金 893.1 亿元,主要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到期支付利息 264.7 亿元,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资源等方式偿还,全省法定债券到期本息均已如期偿还,未发生兑付风险。
(三)2023 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早出快落财政“ 政策礼包”,力促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综合施策稳企惠企。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 260 亿元,三轮“ 双稳基金” 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投放贷款 467亿元、惠及企业近 2 万户,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中标项目 318.2 亿元、占全部采购份额的 89.1%,切实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靠前发力扩大内需。省级筹集 540.6 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促资金使用提速增效,财政资金到位率达 94.2%,有力推动哈尔滨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哈绥铁客专、重大水利工程等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完善落实促消费财税政策,哈尔滨市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城市,推动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引导开展汽车、家电等促消费活动 500 余场,发放政府消费券达 6 亿元、带动消费 120 亿元。持续扶持文旅产业。省级统筹 7 亿元,兑现落实创意设计、冰雪经济、文旅招商引资等扶持政策,支持开展夏季避暑旅游、冬季冰雪旅游“ 百日行动”,强化全域全季旅游资源宣传推广,助力我省成为最热门冰雪旅游目的地,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和旅游收入分别同比增长 85.1%、213.8%。
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助力现代化农业强省建设。省级筹集“ 三农” 投入规模超 1500亿元,推动全省粮食生产“ 二十连丰”、乡村振兴持续深化。加力提升粮食产能。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 868.6 万亩、治理黑土区侵蚀沟 9000 条、补贴耕地轮作 2616 万亩;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粮食生产者补贴等惠农补贴,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在全部产粮大县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国首批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省农业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累计担保等指标稳居全国前列;积极应对局地洪涝灾害,补助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 一喷多促” 作业。加力扶持“ 四个农业”。支持开展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省,助力扩大“ 黑土优品”“ 九珍十八品” 品牌影响力;创新支持粮食精深加工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扶持壮大玉米、大豆等 5 个重点产业和食用菌、预制菜等 7 个特色产业;持续助力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累计支持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2 个、农业产业强镇 69 个和农业优势特色产业 6 个。加力推动乡村建设。扎实开展海伦市“ 五好两宜”和美乡村、桦南县农村综合性改革两类国家级试点试验,助力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 44 个、红色美丽村庄 8 个;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现 “ 七连增”, 连续五年在国家绩效评价中获评 “ A”等次。
三是强化财政资金政策引导,加力培育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持续赋能产业振兴。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相挂钩的产业领域政策和资金动态调整机制,省级筹集 55.3 亿元、同比增长 22.8%,全力保障“ 4567” 现代产业扶持政策兑现。创新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机制,设立总规模 200 亿元的龙江现代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省征信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入驻金融机构 26 家。持续赋能创新驱动。全力落实“ 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 60 条”,完善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的财政支持政策体系, 省级科技专项资金预算连续三年增长 20%, 支持实施基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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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研发和“ 揭榜挂帅” 科技攻关项目 868 个;助力实施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净增高新技术企业 825 家。省级筹集 39.6 亿元,全力保障实施“ 头雁”“ 春雁”“ 龙江学者” 等计划,助力“ 龙江人才振兴 60 条” 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持续赋能改革开放。省级筹集 101.1 亿元,持续助力深化国企改革, 全力保障解决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运营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 持续助推 “ 买全俄卖全国、买全国卖全俄”,支持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互市贸易区等开放平台建设;创新招商办展支持政策,支持举办中俄博览会、哈洽会、绿博会等活动,助力“ 百千亿” 特色园区提升承载功能,促进全省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
四是倾力保障改善民生,持续增进龙江人民福祉。全省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5.6%,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省城镇新增就业 35.7 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 119.1%。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严格落实教育支出“ 两个只增不减” 要求,小学、初中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 720 元、940 元,支持 1156 所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144 所县域薄弱普通高中扩容改造,持续推动高职院校“ 双高”、本科高校“ 双一流” 建设。落实新冠患者医疗费用财政补助、医务人员补助等政策,大力支持公立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养老托育机构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 640 元和 89 元。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助推实施考古勘探发掘、文物保护利用等重点项目 48 个,支持成功申办哈尔滨第九届亚冬会。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多措并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支持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 689元/人月和 483 元/人月,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指导标准分别提高到 1916 元/人月和 1478 元/人月。助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筹集管理,支持全省发放租赁补贴 17.7 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 7490 套,开工改造棚户区、老旧小区、农村危房 36.8 万户(套) ;深入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支持实施燃气、供热、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 583 个。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法治黑龙江、平安黑龙江建设资金保障,支持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煤矿安全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快速筹集下达防汛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助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群众温暖过冬。
五是强化绿色龙江建设投入保障,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财政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省级筹集 82.6 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推动城镇生活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建和农村污水治理等项目实施,我省连续四年位列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优秀等次。助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财政支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级筹集 133.6 亿元,推动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推进三北防护林、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建设,支持营造林 129.45 万亩,修复治理草原 36.1 万亩、退化湿地 1 万亩,双鸭山市入选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完成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整体验收。助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出台《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发展城市热电联产热源及智慧供热,扎实推动佳木斯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助力超低能耗建筑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四)落实省人大预算决议和加强财政管理情况
一是依法接受审查监督。全面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意见抓好贯彻落实,认真落实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要求,依法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高质量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150 件,按时办结率、沟通覆盖率、代表委员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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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达 100%。严格落实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开展“ 制度规范建设年” 活动,制定、修改、废止财政管理制度 152 件,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加力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度持续提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评估中获评优秀等次。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并在全国首轮获批实施。构建落实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体系,实行政府采购询问、质疑、投诉全流程网上办理,营商环境政府采购领域 5项评价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突出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创新建立政府债券资金竞争性分配机制,切实提高债券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坚持跳起摸高、晋位赶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等工作得到国家通报表扬。
三是全面强化绩效管理。制定《关于强化财政政策导向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指导意见》 ,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省级项目支出、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经济发展、农业、社保等领域资金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规模达 1443.1 亿元,提出结果运用建议 320 余条,优化调整资金额度 55.8 亿元,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予以倾斜、对长远战略项目加强保障,充分体现“ 花钱必问效”。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 全省评审政府投资项目 1.9 万个, 审减额 106.7 亿元, 审减率 11.1%。 加强资产统筹盘活,全省盘活利用行政事业性闲置资产账面原值 35.9 亿元。
四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制定《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对 129 个责任单位、82 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开展“ 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处罚中介机构 8 家,有力整肃行业风气,维护经济秩序。
五是深化数字财政建设。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成财政运行统计监测平台,穿透式监测有效加强,实现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各级次、全流程业务贯通,覆盖省市县三级预算单位 2 万余家,数据质量在财政部考核中居于各省前列。深化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电子票据单位覆盖率达到 99%。“ 一卡通” 平台快速精准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 509.2 亿元,惠及 3928.2 万人(户)次。
六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在国家核定法定债务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有效管控债务规模。制定全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方案并率先通过国务院审核,定期开展法定债务风险预警提示,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充分利用政策工具缓释债务风险,全省到期政府性债务全部按期足额偿还,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管控措施,加强“ 三保” 支出保障能力动态监测预警,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省对市县财力性补助同比增长 16.9%,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上述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把脉定向,得益于省委坚强领导、有力推进,得益于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关心支持,得益于全省各地各部门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结构不优,财源培育仍需加力;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不够充分,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结构性风险突出,风险防控任务较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财会监督仍需加力,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4 年预算安排情况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施“ 十四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编制好 2024 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有利机遇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出台支持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政策措施,财政部等部委跟进制定配套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 2024 年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助力我省以政策红利构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省委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系统部署建好建强“ 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推动我省“ 五大优势” 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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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为可持续振兴新动能;我省构建“ 4567” 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深耕特色文化旅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对俄开放合作等独有优势领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增长点,都将为全省经济稳中有升、财政收入提质增量奠定坚实基础。从面临挑战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原油煤炭等大宗能源价格波动、落实国家减税政策等因素将对财政收入带来一定影响,保障“ 三保” 兜底、粮食安全、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一)2024 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4 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X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X代会及十三届省委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持续做好生财、聚财、理财文章,落实落细减税降费、产业扶持等惠企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培植壮大财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坚持X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 三保” 底线,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健全财会监督体系,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ZZ理效能;统筹好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和增发国债带动放大效应,强化国家和省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开创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与经济增长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努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支出预算编制注重把握五项原则:一是着眼全局保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做到中央规定配套项目必保、民生政策性支出必保、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等发展性支出必保、科技人才等创新领域支出必保、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必保等“ 五个必保”。二是集中资源办大事。完善财政资金大统筹机制,推进“ 四本预算”、不同级次资金、预算资金与债券资金、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资金、存量与增量资金聚合增效,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协同发力,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精打细算提绩效。强化零基预算理念,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对低效无效项目予以取消或压缩,对高效益高产出项目予以倾斜,对长远战略项目加强投入,推动政策实施效果提升和资金使用聚力增效。四是过紧日子稳运行。在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和不影响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类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 小钱小气、大钱大方”,足额保障各级“ 三保” 支出,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偿还到期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五是强化监督促规范。持续加大对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等重点方面的监控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二)2024 年全省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 1466 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 5%,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 4201.3 亿元,收入总计 5667.3 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5613.3 亿元(不包括中央未告知、无法编入预算的转移支付补助) ,比上年预算增长 6.9%,加上解中央支出等 54 亿元,支出总计 5667.3 亿元,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 399.5 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 1.7 倍,加中央财政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 128.8 亿元,收入总计 528.3 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399.6 亿元, 比上年预算增长 68.2%, 加调出资金等 128.7 亿元,支出总计 5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