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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2024 年/2 月/9 日/第 A05 版权威发布
关于东莞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局长 姚慧怡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莞市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的外部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 重要指示精神, 紧紧围绕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应对超预期变化,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注重精准、更可持续,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强度,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保持预算平衡和全市财政平稳运行,努力推动经济整体回升向好。总体来看,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3 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04.84 亿元, 增长 5.1%, 完成预算的 100.1%。 其中, 税收收入 605.15亿元,增长 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75.2%,主要是以前年度缓缴税款延后至 2023 年入库,同时大规模办理留抵退税降低了收入增长基数等政策性因素影响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非税收入 199.69 亿元,完成预算的 129.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 24.8%,主要是由于盘活处置资产形成的一次性大额收入集中入库。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105.0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6 亿元,完成预算的 97.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支付其他地区复垦指标交易费用支出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1,089.16 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464.63 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 44.44 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72.59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 104.48 亿元,一般项目支出 219.47 亿元(其中预备费预算 10 亿元,实际支出 7.2 亿元,主要用于执行中不可预见的专项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23.65 亿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年末结转结余 15.91 亿元,全部为两年内未使用完毕的专项结转资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 52.23 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77.81 亿元,完成预算的 91.5%。其中土地出让收入 339.47 亿元,下降 9.9%,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土地成交规模少于预期。加上上级补助收入、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及上年结转结余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 742.16 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 701.37 亿元,完成预算的 99.1%。其中,市本级支出 75.34 亿元,包括:一般项目支出 23.89 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25.2 亿元,基本建设支出 26.2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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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年末结转结余 40.79 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7.36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 17.3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 17.37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0%。
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末结余为 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 222.93 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 177.79 亿元,收支相抵,2023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结余 45.14 亿元。根据上级规定,剔除 2023 年省级统筹险种留存在我市的年初结余 2,139.71 亿元后,年末累计结余 255.73 亿元。
5.财政收支预算汇总情况。
汇总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剔除重复计算的部分,2023年我市当年收入 1,200.01 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增发国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他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结余等,我市财政总收入 1,855.93 亿元。财政总支出1,799.23 亿元。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 56.7 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 52.23 亿元。
(二)2023 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我市严格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地方政府债务,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厅核定 2023 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623.52 亿元。2023 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1,622.65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519.59 亿元,专项债务 1,103.06亿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省财政厅 2023 年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 462.74 亿元,其中:新增债券 283 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 179.74 亿元,包括一般债券 127.38 亿元,专项债券 52.36 亿元。
3.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本息情况。2023 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180.33 亿元,包括一般债券本金 127.38 亿元,专项债券本金 52.95 亿元。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 47.56 亿元,包括一般债券利息 18.23 亿元,专项债券利息 29.33 亿元。
(三)2023 年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2023 年共进行了两次预算调整。 调整后, 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 1,008.92 亿元调整为 980.8 亿元,调减 28.12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 737.35 亿元调整为 732.08 亿元,调减 5.27亿元;总支出从年初预算的 713.12 亿元调整为 707.85 亿元,调减 5.2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支从年初预算的 17.08 亿元调整为 17.37 亿元,调增 0.29 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从年初预算的 206.19 亿元调整为 214.62 亿元,调增 8.43 亿元;总支出从年初预算的 180.46 亿元调整为 185.17 亿元,调增 4.71 亿元。目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均已落实到位,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四)2023 年功能区、园区及街道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汇总松山湖功能区、松山湖高新区、水乡功能区、滨海湾新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和南城街道预算执行情况,总收入 495.42 亿元,完成预算的 108.3%,总支出 414.71亿元,完成预算的 98.6%。收支相抵,年末结转结余 80.71 亿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滚存余额 66.76 亿元。
(五)2023 年市本级重点项目支出执行情况
2023 年, 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市委、 市政府决策部署, 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各项事业取得新成效。
支持企业稳定预期、提振信心和增强竞争力。全市财政合共投入 14.1 亿元,用于 2023 年招商引资专项基金出资,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大项目的招引落地。投入 6.7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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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基础提升、机构研发、技术创新、优质企业培育和数字化转型等。投入 9.4 亿元,支持松山湖材料实验室、 新型研发机构、 核心软件攻关、 先进阿秒激光等重大科技项目建设。 投入 3.22亿元,推动实施新一轮“ 乐购东莞” 活动,支持优先恢复和扩大消费。投入 2.24 亿元,支持企业参展办展,开拓国内外市场,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投入 3.32 亿元,巩固跨境运输通道,促进跨境运输提质增效。投入 3.97 亿元,支持实施“ 促升规、稳在规” 行动,促进工业企业技术革新,扩大产销规模,推动工业产业发展。
支持加快建设大湾区人才高地。投入 7.82 亿元,支持全面推进“ 十百千万百万” 人才工程,大力实施新时代东莞人才工作“ 20 项硬菜措施”,加快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加强基础人才和技能人才引育,持续提升人才服务。其中,投入 1.36 亿元,用于产创人才和研发人才各项奖励补贴;投入 1.1 亿元,用于稳定人才就业岗位,扩大就业容量以及启动本科生引进培养工作。
支持以头号力度实施“ 百千万工程”。全市共投入近 270 亿元用于支持“ 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均衡发展。其中,投入 33.99 亿元,加大对镇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镇村统筹发展;投入 25.2 亿元,推动全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 3.05 亿元,深入推进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支持市属园区等重大平台建设;投入 2.86 亿元,用于巩固拓展市内帮扶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投入 1.42 亿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奖补,全市建成 72 条特色精品村。
支持全域提升城市品质。投入 31.59 亿元,用于支持轨道交通 1 号线一期、佛穗莞城际轨道等工程建设。投入 14.75 亿元,支持加快白沙南路、公常路升级改造工程和松山湖科学城至光明科学城通道首期工程等跨区域道路建设。市镇两级投入 18.53 亿元,用于公交运营服务补贴。投入 19.09 亿元,用于水生态建设一至五期等水污染治理 PPP 项目付费。投入 16.29 亿元,支持全市污水处理以及截污管网建设。投入 2.47 亿元,支持加快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段配套工程建设。投入 3.73 亿元,支持国省道、县道、市直城市道路养护。投入 4.05 亿元,用于市级公共设施管理与维护,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投入 8.97 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投入
7.23 亿元, 支持市属高校办学及中学开办, 其中投入大湾区大学创办经费 2 亿元。 投入 1.66 亿元,支持民办教育、学前教育发展及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经费保障。投入 2.56 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实施高品质文化供给工程。投入 15.65 亿元,支持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 23.6 亿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 640 元、
89 元提高到 670 元、94 元,持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提升全市市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投入 10.04 亿元,用于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投入 2.26 亿元,用于社会弱势群体救助。投入 1.31 亿元,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推进就业安置工作。投入 1.11 亿元,用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等,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投入 1.05 亿元,开展“ 民生大莞家” 专项活动,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投入 18.4 亿元,对口支援新疆、西藏、贵州省铜仁市以及省内韶关、揭阳。
支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投入 6.67 亿元,用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构建“ 一网统管” 体系,推进政务数据大脑二期建设。投入 5.94 亿元,保障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建设平安东莞。投入 3.42亿元,保障 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和市民服务中心运营,实现政务服务便利化。投入 1.03 亿元,支持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提升应急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投入 0.41 亿元,支持知识产权发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六)落实市人大相关决议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把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财政政策措施、财政工作方法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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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作成效上,通过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扎实推进财政管理
改革,切实完成预算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1.全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在全省率先出台“ 稳工业 15 条”“ 降成本 8 条” 等组合拳,为企业减轻各类负担超 200 亿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和国企平台融资作用,构建总规模 2,000 亿元的高质量发展基金体系,为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和服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年向上级争取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283 亿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53.7 亿元、增发国债 8.28 亿元,为我市稳增长、补短板、惠民生提供更多要素保障。
2.努力保持收支平稳运行。建立健全“ 全市一盘棋” 组织收入工作机制,提高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加大税源培植巩固力度,加强税源监测和评估,“ 一对一” 做好对重点税源企业的跟踪服务。依法依规推进非税挖潜,持续推动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积极拓宽收入渠道。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上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鼓足干劲、顶压前行、攻坚克难,努力稳住了收入增长势头,顺利完成了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 5%的目标。坚持X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财政资金保障“ 百千万工程”“ 科技创新+先进制造” 等重点领域支出。
3.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引入第三方提前介入预算,选取 119 个项目试点评审,核减率 17.8%。对 40 个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核减率 27.6%。对 11 个基建项目开展事前评估,涉及投资规模 94.82 亿元,其中 3 个项目核减 4.23 亿元,8 个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评价结果优化方案设计。选取 3 个重点项目邀请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督导绩效评价工作,提升绩效评价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为“ 中”“ 差” 的项目,按规定核减预算申报限额,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全面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坚决兜牢兜实基层“ 三保” 底线,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镇街(园区)财政收支运行管理的制度,加强监测预警,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做到举债有度、用债有效、管债有力、化债有序。严格落实中央专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和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整体来看,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市财政部门积极担当作为,勇于攻坚克难,全力确保了2023 年财政平稳运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稳定回升基础尚不牢固,财政运行仍然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财政收入增速趋缓,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紧平衡特征进一步凸显;镇街(园区)间财力不平衡,个别镇街(园区)财政收支管理不够科学规范,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质量有待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下来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破解。
二、2024 年预算草案
2024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5 周年,是实现“ 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省关于编制 2024 年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我市 2024 年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 1310” 具体部署,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聚焦“ 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制造业当家为根本,以“ 百千万工程” 为牵引,以“ 投资年” 行动为突破,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X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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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 三保” 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全市一盘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东莞实践。
2024 年预算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按照“ 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保有压、提质增效”的原则,科学安排预算收支计划,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增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障能力,坚持X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兜牢兜实“ 三保” 底线,优化支出结构与资金分配管理,突出绩效优先,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政领域风险防控,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2024 年全市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828.99 亿元,增长 3%。其中,税收收入 649.07 亿元,增长7.3%,主要是我市经济将保持回升向好态势,为税收收入平稳增长奠定了基础;非税收入 179.92亿元,下降 9.9%,主要是 2023 年持续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等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加上上级补助收入 87.01 亿元、增发国债 10.91 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2.23 亿元、其他调入资金 38.31亿元以及上年结转结余 15.91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033.36 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1,033.36 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 525.38 亿元,包括:派驻镇街及园区单位基本支出 44.42 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79.12 亿元,市直部门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