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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日报(汉)/2024 年/1 月/22 日/第 003 版高原要闻
关于西藏自治区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 年 1 月 7 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西藏自治区 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 年预算草案提请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X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在区X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X的治藏方略,聚焦“ 四件大事” 聚力“ 四个创建”,严格执行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扎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主要收支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236.6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25.8%,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31.7%,扭转自 2018 年以来连续下降势头,达到历年最高。这主要得益于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也有上年集中退税较多、拉低基数等因素影响。加上中央补助 2537.1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60 亿元、 上年结转 436.2 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58.8 亿元、 调入资金 9.6 亿元, 收入总量 3838.3亿元。全区预算支出 2809.1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103.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8.3%。加上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16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662.4 亿元、调出资金 2 亿元、上解支出 6.7 亿元,支出总量 3496.2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342.1 亿元,减少 94.1 亿元,下降 21.6%,10 年来首次实现当年不产生新的结转且消化历史滚存结转。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地方收入 29.9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06.8%, 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18.5%,主要是 2022 年执行中区本级罚没、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缴库较多。加上中央补助2537.1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60 亿元、上年结转 179 亿元、上解收入 15.1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18 亿元、调入资金 1 亿元,收入总量 2940.1 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 746.7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119.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 12.1%。加上补助地市 1820.9 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 5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9.1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30.3 亿元、上解支出 6.7 亿元,支出总量 2864.7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75.4 亿元,减少 103.6 亿元,下降 57.9%。
(二)2023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 37.8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16.3%,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8.6%。
加上中央补助 12.7 亿元、专项债务收入 75.7 亿元、调入资金 2.4 亿元、上年结转 50.6 亿元,收
入总量 179.2 亿元。 主要是 2023 年执行中追加专项债务收入规模较大。 全区预算支出 126.7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31.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08.7%。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5.9 亿元、调出资金
4.8 亿元,支出总量 137.4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41.8 亿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收入 3.6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44%,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63.6%。加上中央补助 12.7 亿元、专项债务收入 75.7 亿元、上年结转 0.3 亿元,收入总量 92.3 亿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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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预算支出 34.8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280.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569.2%。加上补助地市 8.7
亿元、专项债务转贷 44.2 亿元、调出资金 0.5 亿元,支出总量 88.2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4.1 亿元。
(三)2023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 7.9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97.5%,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3.9%。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 3.6 亿元,收入总量 11.5 亿元。全区预算支出 5.7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12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23.9%。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2 亿元,支出总量 7.7 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3.8 亿元。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收入 3.1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20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9.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 1.4 亿元,收入总量 4.5 亿元。区本级预算支出 2.1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87.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40%。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0.5 亿元,支出总量 2.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 1.9 亿元。
(四)2023 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317.05 亿元, 为年初预算数的 113.4%, 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2.7%。其中:保险费收入 258.19 亿元,财政补贴、利息等其他收入 58.86 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39.62 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 101.4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 15.49%。当年收支结余 77.43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 641.91 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四本预算全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主要是我区财政收支高度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中央转移支付大量在执行中追加下达,年初预算编制按规定未能包括执行中追加部分,相应产生的调整预算数依法在预算调整方案中进行了反映。全年执行情况待财政部批复决算后,会有所变化,届时将依法向人大报告相关事项。
(五)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
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 60 亿元、专项债券 75.7 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截至 2023 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700.6 亿元,余额 681.73 亿元。
(六)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3 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税费支持政策,增强重点领域保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纵深推进财政改革,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支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不断提升政法部门业务办案、装备配备、司法救助、人民调解等能力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支持深入实施“ 四大工程”“ 六项行动”“ 民族团结一家亲” 等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七地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市。完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支持深入实施“ 三个意识” 教育。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投入力度,支持深入推进平安西藏建设。
二是支持推进经济恢复发展,确保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支持经营主体更好发展。着力为经营主体纾困解难, 落实中央系列税费优惠支持政策, 包括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延续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购税减免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等。落实普惠金融发展等资金 28.6 亿元,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实施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小微企业担保户数增长 16.9%,辖内融资担保额增长 23.5%,年化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 1.5%。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将超过 400 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 30%
以上阶段性提高至 40%以上。保障中小企业账款及时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 60%提高至 80%。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政府投资对全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支持加强交通、能源、水利、农业、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落实基建投资、车购税补助、债券资金等 740 亿元,支持川藏铁路配套国省公路、拉日拉那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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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 3.4 亿元,支持拉萨贡嘎机场第二跑道建设、外部交通设施建设和 T1、T2 航站楼改扩建。支持拉萨治理交通拥堵“ 断头路” 改扩建。支持基层供暖供氧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整合设立 30 亿元产业发展资金,完善财政奖补机制,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支持清洁能源、农产品深加工、绿色工业、高新数字、藏医药、文化旅游、边贸物流、现代服务、通用航空等产业发展。改革完善自治区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落实科技资金 3.5 亿元。支持恢复扩大消费。用好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政策手段,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潜力释放。落实资金 1.85 亿元,实施“ 幸福西藏· 悦享消费” 提振大宗消费、新型消费、餐饮消费等五项行动,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落实资金 1.4 亿元,开展高原地区多功能烹饪炊具惠民推广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组建西藏供销集团。支持服务业发展,开展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推进乡村振兴。落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123.4 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执行进度首次位居全国前列。落实资金 1.75 亿元,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向实际种粮农民及时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 1575 万元,稳定种粮农民收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支持新建高标准农田 21 万亩、改造提升 39 万亩,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落实资金 1.5 亿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落实资金 12.8 亿元,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等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落实资金 1.7 亿元,支持中型灌区开展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型灌区建设等。落实资金 1.8 亿元,支持提高农业生产和水利防灾救灾能力。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11.3 亿元,为投保农牧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约 427 亿元风险保障,林周等 5 个产粮大县实现小麦完全成本保险。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累计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 1821 亿元,增长 6.7%,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出台税收返还“ 以奖代返” 新机制,选取重点经济指标,从实施经济发展激励、收入增长激励、真抓实干激励等方面,引导鼓励市县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增进民生福祉。扎实办好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养老等 21 件民生实事,涉及农牧民补贴的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推进就业政策和资金优化整合,落实各类就业补贴资金 32.2 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促进农牧民转移就业,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动态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缴费标准。突出教育投入重点。落实教育资金 290.5 亿元,“ 三包” 经费生均标准提高至 5530 元,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提高 70 元、初中提高 90 元,持续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补齐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短板弱项,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高校持续改善教育教学和基本办学条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落实资金
63.6 亿元,扎实做好疫情转段后续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 110 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至 675 元。支持医疗卫生人才“ 组团式” 援藏工作,构建“ 1+7+13”援助格局,支持全面完成县区公立医疗机构供暖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支持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 235 元,高龄老人健康补贴提高 500 元,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标准分别提高至 11364 元、 5340 元,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月人均标准二、三、四类区分别提高 172 元、206 元、232 元,动态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推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成功举办“ 藏博会”“ 环喜马拉雅” 国际合作论坛、南迦巴瓦论坛等重大活动。保障城镇居民住房。落实资金 4.7 亿元,支持新建和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老旧小区和棚户区等。
三是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生态环境良好。认真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 理念,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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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支持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管护等工作,深入推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支持南北山和“ 两江四河” 流域造林绿化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三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开展高风险冰湖灾害监测预警试点建设。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完善分配办法,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39.9 亿元。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落实 44.03 万个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资金 15.4 亿元,促进从生态扶贫向生态富民转变。支持拉萨市成功申报纳入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四是支持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确保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支持加快补齐边境城镇基础设施短板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境民生、提高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落实阶段性财力补助 8 亿元,支持林芝改革开放先行先试。支持米林、错那撤县设市。落实资金 4 亿元,支持樟木口岸恢复重建。完善边民补助机制,边民补助最高达到每人每年 12800 元。推进边民互市贸易。
五是扎实推进财政改革,财政管理能力迈上新台阶。财政资源进一步统筹。按政策盘活国库闲置资金 270 亿元,年增收 4.6 亿元,盘活社保基金闲置资金 334 亿元,年增收 5.32 亿元,两项收益相当于拉动财政增收 5 个百分点。完善债务限额分配和使用机制。资金分配进一步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财政资金分配流程的暂行规定》,制定修订 36 项制度办法,严格资金分配和管理。加大涉农、就业等资金整合力度,有力推动“ 集中力量办大事”。提前 2 个月部署2024 年预算编制工作,建立“ 一二三四五” 编制机制,以可执行为目标编实预算。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强。探索创新预算执行硬约束机制,加强预算执行指导督促力度,预算执行率创历史最高。完善资金动态收回机制,累计收回闲置资金 120 亿元。财政风险进一步控制。坚持兜牢基层“ 三保” 底线,对 60%的县区开展“ 三保” 预算审查,比国家要求比例高出 15 个百分点,全区未出现一起“ 三保” 风险事件。在不挤占正常财政预算资金的情况下,争取和用足中央政策,扎实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全区债务风险控制在绿色风险等级。财政改革进一步纵深推进。统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零基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深度融合的“ 2+1” 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计划在 10 个县开展试点。深化全区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改革方案,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和规范运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推进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改革,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发力。财经纪律进一步严肃。深入开展 9 个领域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指导督促地市和区直单位全面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建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 系统,已在 69 个县区使用。
总体看,2023 年财政工作有序推进,主要收支指标取得历史性突破,改革管理提质增效,有力保障区X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力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我们深切体会到,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习近平总书记掌舵领航、特殊关心的结果,是X中央、国务院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无私支援的结果,是区X委团结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发进取的结果。在看到财政改革发展成绩的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我区预算管理基础薄弱,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仍然任重道远;一些单位没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花钱大手大脚、钱等项目等现象仍然存在,财政资金绩效有待加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屡禁不止,政府采购等重点环节还需加强管理。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解决。
二、2024 年预算草案
2024 年是实施“ 十四五” 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X代会部署、推进“ 四个创建” 的攻坚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