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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日报/2024 年/2 月/9 日/第 007 版公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23 日在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时侠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检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X的建设为统领,锚定“ 持续走在全国先进行列、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西部先行区” 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守护民生,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 97023 件,同比上升
37.7%。其中,审查逮捕案件 14035 件 20037 人、审查起诉案件 33291 件 46662 人、各类诉讼监督案件 27218 件、公益诉讼案件 2533 件、立案侦查 44 人、信访申诉和司法救助案件 19912 件。
47 件案(事)例被最高检或国家部委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同比上升 113%。21 篇法律文书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法律文书。最高检设置的 46 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重庆优于全国通报值和超过全国平均值的指标有 38 项,占全部评价指标的 82.6%,位居全国前列。14 项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87 个集体、249 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主动融入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风险隐患闭环管控体系,严密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维护国家ZZ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打早打小、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依法起诉涉黑犯罪 4 件 16 人、涉恶犯罪
42 件 218 人, 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 “ 保护伞” 犯罪 4 件 4 人。 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 1475 人、起诉 2005 人。市检察院报最高检核准,对 6起超过 20 年的“ 陈年命案” 予以追诉,对严重犯罪虽久必究。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犯罪,批捕 1270 人、起诉 5564 人。提前介入涉缅北集中回流人员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批捕
238 人。涪陵、九龙坡区检察院对以销售保健品为名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165 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市检察院发布“ 全民反诈” 三年工作白皮书及 8 个典型案例,提高群众防骗反诈意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 90.4%,依法保证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量刑建议的合法性恰当性,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 2965 人、不起诉 11811 人,被告人一审服判率 97.4%。
主动服务市委“ 一号工程”。积极争取最高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意见》 ,市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协同推进落实。制发重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20 条意见,主动为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等重要发展平台提供检察服务,保障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和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建设。坚持唱好“ 双城记”,川渝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 106 项,在经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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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交通物流、生态环保等领域协作办案 120 件。一分院与四川省遂宁市检察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和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跨省运输倾倒 5 万余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案。川渝检察禁毒协作机制入选最高检“ 依法严惩毒品犯罪· 强化禁毒综合治理” 十大典型案事例。渝西川南及万达开等毗邻地区检察院加强司法协作,江津、合川、荣昌、垫江等检察院围绕四面山、南溪河、濑溪河、明月山等开展跨界保护,守护巴山蜀水美丽画卷。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部署开展“ 安商护企” 系列专项行动,联合市公安局出台高质效办好经济犯罪案件 10 条措施,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660 件 1308 人,其中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 251 件 449 人,清理涉企刑事“ 挂案” 102 件。部署开展“ 百企千家· 惠民有感” 专项行动,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1462 件,提出监督意见 132 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630 万元。围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证券期货犯罪、洗钱犯罪等案件
275 件 444 人。市检察院统筹指导沙坪坝、北碚、铜梁等 15 个检察院批捕 138 名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联合公安局、法院等做好重大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资金清退工作。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 50 家有挽救可能和发展潜力的涉案企业提出合规建议,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服务创新发展的着力点,综合履职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 348 件,其中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犯罪 210 人。深化依法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 对 535 件涉著作权虚假诉讼生效判决提出抗诉或类案再审检察建议。渝北、南岸、永川等检察院起诉 8 起非法拼装销售报废车侵犯商标权案,有力维护长安福特等汽车品牌形象。渝中区检察院成功办理最高检、国家版权局等部门挂牌督办、全市首例侵犯数字音乐著作权案, 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签订 《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 ,三级检察院在 32 个市域科创平台设立“ 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在 426 家企业设立“ 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 量身定制” 检察服务。结合区域实际,通过监督办案、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对“ 梁平柚”“ 巫山脆李” 等地理标志商标和“ 忠橙”“ 酉阳 800” 等区域公用品牌的检察保护,打好服务创新发展“ 组合拳”。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 4 起原中管干部职务犯罪案,已依法对云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黄某、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周某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焦某某提起公诉或出庭支持公诉,另外一起正在审查起诉中。注重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审查起诉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296 件 333 人,其中原厅级干部 11 人。积极参与金融、国企、体育、医药、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73 件 78 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审查起诉行贿犯罪案件 57 件 79 人。
二、办好实事,为人民司法
积极守护美好生活。围绕食品药品、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强法律监督,办理民生领域犯罪案件 2157 件、公益诉讼案件 1272 件。市检察院对 2018 年以来涉医保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分析,制发检察建议,协助市医保局在医保基金监管领域开展综合治理。三分院及涪陵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并支付销售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286 万元。黔江、忠县、云阳、秀山等检察院聚焦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257 件,让群众居住安心、出行放心、生活舒心。
用情保护特殊群体。认真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办理涉妇女、老人、残障人士等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124 件,办理涉军人军属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42 件。市检察院协同市卫生健康委推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免收老年人普通诊察费政策,惠及广大老年群体。渝北区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买卖伪造的武装部队证件案被最高检评为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典型案例。实施“ 检察蓝” 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联合四川、上海、江苏等劳务输出与输入大省(市)检察院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支持农民工讨薪 1071 万元。巫溪、潼南、城口、奉节等检察院对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探索“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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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和解+司法确认” 机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市检察院联合市侨联设立 31 个“ 检侨之家”“ 检侨驿站”,维护侨胞侨眷侨企合法权益。
有力服务乡村振兴。深入开展“ 护农优商· 促城乡融合发展”“ 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耕地、林地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犯罪 37 件 58 人,办理耕地保护、城乡基础设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 155 件。南川、璧山、丰都等检察院督促村、社区在村(居)务公开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梁平、垫江、巫山等检察院下沉检力融入基层治理,助力和美乡村建设。全市选派 31 名检察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帮助村民增收致富。市检察院指导对口帮扶的丰都县双石磙村成功创建“ 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扎实开展矛盾化解。认真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对群众信访做到“ 件件有回复”。全市三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 3002 件、 包案化解首次信访案件 489 件, 向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2106 万元。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 清仓” 等专项行动,试点开展公益律师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心理咨询师参与矛盾化解等工作,办结重复信访案件 61 件。坚持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有效发挥检察建议在纠正违法、预防犯罪、促进治理等方面的作用,向有关单位提出堵漏建制、防范风险的检察建议 315 件,以诉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
三、强化监督,为法治担当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 2994 件,同比上升 16%。有效发挥审前过滤把关作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 1132 件,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 2154 件,依法追捕追诉 1563 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139 件,抗诉意见采纳率 85%。以“ 派驻+巡回” 监督模式,对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与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 3073 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不当 434 件,监督意见采纳率 100%。五分院办理的罪犯杨某某假释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指导性案例。
优化民事检察。深入实施民法典,依法办理民事检察案件 5501 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 148 件、再审检察建议 223 件,法院审结后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 341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1337 件,监督民事审判行为,协同解决执行难问题。四分院办理的秦某某与某建设工程公司劳动争议纠纷监督案、开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与黄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428 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 16 人,让打“ 假官司” 的付出真代价。南岸区检察院办理的陈某等人利用虚假公证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监督案,督促公证机构撤销虚假公证文书,以虚假诉讼罪追究陈某等人刑事责任,被最高检评为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行政检察。依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1328 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 10 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 502 件。在办理行政检察案件中,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行政争议 464 件,其中十年以上的“ 钉子案” 65件。二分院办理的向某某工伤保险待遇认定检察监督案被最高检评为“ 行政检察与民同行” 典型案例。会同市司法局出台工作指引,深化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 30 件 59 人,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执法部门移送 905 人,防止“ 不诉了之”“ 应罚未罚”,以检察监督助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485 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48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开展诉前磋商 2144 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提起公益诉讼 281 件,全部获法院支持,以“ 诉” 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在水土保持、土地执法等领域建立协作机制。全市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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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收回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3 亿余元。大足区检察院在区政府支持下,建成文化遗产检察保护中心并向公众开放。彭水县检察院与县政府联合发文,“ 府检联动” 维护公共利益。全市三级检察院推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邀请 2639 名代表委员、民主X派人士等担任“ 益心为公” 志愿者,不断扩大公益保护“ 朋友圈”。
依法开展检察侦查。市检察院组建侦查机构和侦查队伍,以机构正规化推动侦查专业化。加
大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涉嫌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的查办力度,立案侦查
42 人。审慎激活检察机关“ 机动侦查权”,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市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批准立案侦查 2 件 2 人。对认为证据不足的审查起诉案件,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 2409 件。
四、改革创新,为重庆添彩
成渝金融检察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履行最高检赋予重庆检察机关对成渝金融法院的法律监督职责,分别与市高法院、四川省检察院签订工作纪要,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接续监督等机制,凝聚共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