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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2024 年/2 月/8 日/第 006 版要闻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查庆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省政协委员和同志
们提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过去一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X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主题教育引领,不断强化X的绝对领导
我们坚持用X的创新理论凝心聚魂,从ZZ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捍卫“ 两个确立”,坚决践行“ 两个维护”。
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举办覆盖全省三级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读书班和X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印发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 学思想、强X性、重实践、建新功” 的总要求,结合检察实际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取得明显成效,省检察院主题教育情况被评为 A 等次。大兴调查研究,制定《领导干部和业务小组带案带事带问题下沉调研指导办法》 ,省检察院领导带头下沉调研指导
150 次,发现问题 155 个,制定整改措施 129 项,建章立制 18 项。抓好检视整改,5 批次检视查摆出问题 392 个,已全部完成整改。抓好批次衔接,从 8 个市州院抽调专人到省检察院“ 跟班学习”,对“ 形式在下面,根子在上面” 的问题上下联动、一体整改。
切实加强ZZ建设。修订《关于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最高检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查落实办法》 ,完善落实督办闭环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X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省委、最高检和省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 107 件次。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省院X组定期听取全省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主动接受省委政法委ZZ督察,对反馈的 6 个方面 31 个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责任清单,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二、牢记服务大局使命,能动履行检察职责
我们紧紧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 四地” 的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筑牢经济安全法治防线。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663 人、金融诈骗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46 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6 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市区三级院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办理林某某等 36 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依法建议人民法院对涉案人员判决缴纳惩罚性赔偿 5189 万元,让制假、售假者“ 痛到不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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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批捕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224 人、起诉 297 人。开展安全生产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利用监督办案模型发现线索 197 个,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8 件。
运用法治力量助企暖企。制定检察履职助企暖企“ 1+8” 工作方案,全省检察机关清理涉民企刑事“ 挂案” 8 件,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监督案件 1056 件、控告申诉案件 13 件,走访企业 162 家,帮助解决问题 56 个。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省国资委等部门共解国有企业合规难题,办理各类企业合规案件 31 件。会同省司法厅制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让涉企矫正对象能够正常经营,“ 出得去”、“ 管得住”。
助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制约,共受理各级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289 人,起诉 167 人,其中厅局级 6 人,县处级 21 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制定依法惩治行贿犯罪行为十条措施,起诉受贿犯罪 47 人,行贿犯罪 36 人。积极参与重点领域问题专项整治,起诉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28 人。依法履行检察侦查职能,立案侦查 8 人,起诉 4 人。首次依法行使检察机关机动侦查权,对 4 名执法人员直接立案侦查。
三、着眼平安青海目标,全力维护安全稳定
我们认真落实省委平安青海建设“ 十个一” 要求,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省检察院X组每季度听取办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情况汇报,制定涉藏地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依法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针对相关犯罪开展深入调研,提出治理对策,两篇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肯定。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 2365 人,决定起诉6229 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惩治涉黑恶犯罪“ 回头看” 专项行动。构建涉黑恶线索类案监督模型,串并筛查发现涉黑恶问题线索 204 件、重点人员 120 人,制发检察建议 35份,起诉涉黑恶犯罪 39 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罪案件依法从简从快从宽处理,依法不予批捕 1427 人、不起诉 1888 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137 人,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保持在93%以上。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浦江经验”,助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达日县人民检察院“ 三江源· 检察蓝” 联动解纷工作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 枫桥式工作法” 先进典型,干警代表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发挥检察建议社会治理“ 助推器” 作用,省级层面和
8 个市州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各级检察机关制发相关检察建议 950 份,促进依法治理、源头治理。落实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 制度,群众信访 7 日回复率和 3 个月答复率连续多年保持两个 100%;全链条压实首访领导包案责任,涉检重复信访同比下降 43%。深化检察听证,组织公开听证 3211 件,听证后争议化解率超过 95%。坚持民事监督案件案结事了,省检察院在省法院支持配合下,成功促成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申诉案件当事人化怨和解,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四、落实生态优先战略,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我们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优先方向,切实履行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检察责
任。
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认真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犯罪
84 人。在黄南、果洛、玉树等生态重点功能区基层检察院组建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强化守护大江之源的办案力量。与有关部门协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法治之力固生态之本。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制定常态化服务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和国家公园建设的两个实施意见,与 12 家省直单位共建 7 项协作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419 件,同比上升 37.9%;三江源地区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案件 169 件,同比上升 4 倍。会同省水利厅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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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黄河公益诉讼案件 118 件,用法治守护“ 母亲河”。深化野牦牛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委托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出具全国首份野牦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价值鉴定评估报告,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14 件。加大对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的惩治力度,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15 件。
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深入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巡回检察,建立服务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三个国家公园检察一体化协作圈,共开展巡回检察 95 次, 发现案件线索 377 件, 立案 315 件, 督促清理被污染河道 26 公里。 这项创新探索自 2022年 2 月启动以来,受到多方关注,新华社重要刊物和法治日报头版头条作了专题报道,并在首届“ 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 和首届“ 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检察论坛” 上作了介绍。
五、践行检察为民宗旨,积极助推改善民生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履行检察职责,在办好为民实事中保障
民生福祉。
助力守护美好生活。依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针对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宏觉寺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典型案例。落实“ 四个最严” 要求,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 11 人,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504 件,守护老百姓“ 舌尖上” 的安全。会同消防救援部门构建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全力推进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会同省消费者协会发出倡议,合力规范“ 预付式” 消费,让消费者更安心。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办理涉农案件 128 件,选派 82 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为帮扶村修建便民桥等设施。积极投入抗震救灾,海东市两级院组织 420 余人次参加救灾工作,省检察院统筹救灾资金 10 万元,全系统干警捐献救灾款物 20 余万元。明确依法从快惩处涉震犯罪工作要求,全力保障抗震救灾大局。
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批捕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等犯罪 56 人、起诉 155人。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219 件,发放救助金 592 万元,救助 265 人,连续四年实现司法救助省域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 检察蓝” 专项行动,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 4 人,支持起诉讨薪维权 397 件,帮助追回欠薪 2690 万元。部署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办理涉残疾人公益诉讼案件 45 件,督促追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280 万元。支持老年人、残疾人提起民事诉讼 318 件。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办理相关案件 116 件。深化军地检察协作,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办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 11 件。
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部署开展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69 人、起诉 369 人;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 219 人。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创建全省检察机关“ 未爱· 守心” 未检工作品牌,联动打造专业办案团队、法治云课堂和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部署开展“ 未爱守心· 与你同行” 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讲座 1073 场次,受教育学生 42 万人次。
六、致力维护公平正义,切实加强法律监督
我们坚持“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 35213 件,同比上升 38%。制定在检察履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