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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日报/2024 年/2 月/2 日/第 004 版要闻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26 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光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
出意见。
2023 年工作回顾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我省“ 3815” 战略发展目标“ 三年上台阶” 的第一年。一年来,在省委和最高检有力领导下,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坚持把“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依法能动履职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边疆安全和社会安定。扛牢强边固防ZZ责任,依法惩治电信网络犯罪和偷越国(边)境、走私、赌博等跨境犯罪。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 529 人。坚决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毒品犯罪 5329 人。以诉源治理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1252 件。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对待、依法平等保护,开展涉企“ 挂案”清理等六个专项行动,助力企业“ 轻装上阵”,运用司法职能维护经济秩序,起诉制售伪劣商品、走私、偷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3394 人。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企业及其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督促作出合规承诺和整改,将整改情况作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恶意侵权专项监督和“ 打假护牌” 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假冒商标、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起诉 134 人。
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昆明市官渡区检察院探索磨憨检察室“ 飞地检察”模式,主动服务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完善侨商侨企权益保护机制,与各级侨联强化“ 检侨合作”,依托“ 侨胞之家” 法律服务站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检察机关涉外法治工作,与老挝北部五省检察院举行第十次司法会晤,在打击跨境犯罪、加强司法协作等方面达成多项共识。
全力护航绿美云南建设。 持续助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保护治理, 全面落实 “ 河 (湖)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对省河长办通报的问题线索跟进监督,与川渝黔检察机关共建跨区域协作机制,立办涉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案件 2661 件,护航“ 一江清水出云南”。持续助力守护蓝天白云,聚焦施工扬尘、加工粉尘、餐饮油烟等公益损害问题,通过检察综合履职提升环境治理效能,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749 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3485 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增殖放流、劳务代偿、异地补植复绿、追缴生态赔偿金等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修复。大理州检察院“ 玉洱银苍· 生态检察” 荣获“ 第三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文化品牌”。
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展“ 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和美乡村” 专项行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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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强农惠农资金使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4544 件。协同整治乱占耕地,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230 人,办理涉非法改变耕地用途公益诉讼案件 617 件,督促恢复耕地 4700 余亩。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针对垃圾乱堆乱放、秸秆焚烧、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和农残废弃物 5 万余吨,追偿生态修复费用 1000 余万元。聚焦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寨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 423 件。
倾力投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 2400 多名骨干人员参加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实现“ 三下降一扭转” 目标,开展普法宣讲,走村入户进行“ 拉网式” 大排查大走访,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和犯罪预防工作。将开展边疆民族地区普法和巩固强边固防成效紧密结合,通过微视频、手机直播、法治课堂等多元普法形式,提升边民爱边护边意识。省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联合开展“ 走近一线检察官” 直播活动,带媒体记者和网友感受景洪市检察院在傣族村寨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当日播放量达 300 万次,图文直播阅读量超 2000 万次。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做实检察为民厚植X的执政根基
着力守护群众身边安全。针对老百姓最关心的“ 钱袋子” 安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严惩网络侵权和非法收集、使用、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起诉 147 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 253 人;对涉职业放贷人案件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 117 件。针对“ 菜篮子”“ 药箱子” 安全,起诉涉食品药品犯罪 571 人,办理涉网络餐饮、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146 件。针对医疗美容健康安全,会同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专项监督治理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广告、非法行医、制假售假等乱象。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持续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效越来越明显。2023 年,全省受理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全国排名进一步下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 16.5%,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在全国推广。建立全省“ 七彩未检” 普法资源库,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送法进校园 4553 次。5 个检察院获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用心为特殊群体纾困解忧。积极参与“ 安薪行动”,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职等方式,帮助
1.9 万余名劳动者兑现欠薪 1.8 亿余元,与四川等 11 个省级检察院会签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
协议,将检察服务延伸至赴省外务工的农民工。法治呵护“ 半边天”,依法惩治强奸、猥亵、拐
卖妇女等犯罪,办理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 79 件。会同省残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保
护,办理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 53 件。冒名婚姻登记“ 离不了”、撤销难,导致当事人在
社保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陷入困境,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解绑“ 离不掉的婚”
118 件。加强军地协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持续做好保护“ 军娃” 工作。
依法化解群众涉法诉求。把矛盾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畅通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渠道,对群众信访做到“ 件件有回复”。践行“ 如我在诉” 理念,各级检察院领导对 798 件首次信访案件全部包案办理, 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 继续向上反映诉求的仅 4.9%。 向 3206名涉案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 2350 万余元。对 4484 件有争议的案件组织检察听证,多方发力促进当事人和解息诉。
提升检察便民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线上线下融合的 12309 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困难群众服务等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 最多跑一次” 的便民服务。昭通、玉溪、大理等地探索“ 检调对接” 进综治服务中心,将检察监督和服务延伸至基层。在昆明、红河、怒江开展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手机查阅、预约阅卷全省覆盖,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全面提速,服务律师阅卷 20739 件次。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维护公平正义
推进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履行审前过滤把关、
指控证明犯罪职责,依法批捕 34648 人、起诉 72818 人,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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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3 人、不起诉 22512 人。适应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新要求,针对我省“ 醉驾” 犯罪情况,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办理“ 醉驾” 案件,更好落实宽严相济,不起诉率同比上升 12.9%。完善刑事诉讼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747 件,监督立案 1305 件,监督撤案 1550 件,监督纠正侦查违法行为 6106 件次。强化审判监督,提出抗诉 228 件。7 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推进刑事执行有为监督。发挥巡回检察利剑作用,组织对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 174 次,提出书面监督意见 5738 件。既防止“ 纸面服刑”“ 提钱出狱”,又纠治“ 应减不减”“ 该放不放”,依法审查监督“ 减假暂” 30846 人,同比上升 9.8%,监督纠正不当“ 减假暂” 134 人。针对监狱、看守所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 混押混管” 问题,昆明城郊地区检察院及时开展监督,督促全面整改。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 1794 件。
推进民事检察有效监督。开展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等专项监督,对生效裁判案件提出抗诉 144 件,抗诉改变率 96.6%,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335 件,采纳率 89.9%。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 3426 件,采纳率 99.7%。运用“ 智慧民事检察监督平台” 筛查线索,立办虚假诉讼监督案件 450 件。加强民事检察和解工作,促成 146 件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