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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2024 年/1 月/31 日/第 006 版要闻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 年 1 月 24 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贻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
出意见。
2023 年主要工作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浙江“ 八八战略” 实施 20 周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省政府、省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 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
立足“ 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 的浙江坐标定位,坚持从ZZ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出台实施“ 服务保障三个‘ 一号工程’ 19 条意见”,以法治力量护航“ 八八战略” 走深走实。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等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 30154 人、提起公诉 102945 人。对 36 年前蒋某某、薛某某抢劫渔船锤杀 6 名船员等 15 件重大恶性陈年命案,强化检警协作、完善证据链条,依法报请最高检核准追诉,伸张法律正义、让罪犯受严惩。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突出打击利用黑恶势力讨债讨薪、利用负面信息敲诈勒索,起诉涉黑恶犯罪 738 人。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持续保持高压严惩态势,起诉 5871 人。加大境外电诈集团打击力度,督办缅北电诈专案,推进全链条反诈,坚决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浙江证监局深化证券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1497 人,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聚焦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依法打击虚假招募亚运志愿者、虚卖亚运门票等犯罪,挂牌督办危化品、危险废物治理、饮用水安全等 25 件涉安全公益诉讼重点案件,为亚运圆满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法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拳惩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违法犯罪,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 3709 人,同比上升 48.06%。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出台实施“ 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14 条”“ 高质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工作指引 29 条”。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化行动,积极探索在重大复杂案件、重点企业和涉外企业案件中的适用。协同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推动行业性、预防性合规,通过合规改革达到“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的效果。加强对涉企民事案件裁判和执行监督,依法办理债权债务、劳资纠纷、企业破产等领域案件 2274 件,为企业挽回损失 28.88 亿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专项部署涉企信用惩戒民事执行监督,为 503家企业或其经营者及时修复信用。积极拓展涉企司法服务载体,杭州、宁波等地深化营商环境检察 e 站、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建设,温州检察机关在中国(温州)数安港成立数据资源检察室,多元化打造政务增值化改革检察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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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 四大检察” 立体化综合保护,依法起诉侵犯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 1960 人,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 147 件,同比分别上升 73.90%、54.73%。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制度,借助专家“ 外脑” 促进案件办理更加专业、公正。及时设立驻亚运村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依法惩处侵犯亚运会亚残运会名称、吉祥物著作权等犯罪,维护亚运形象。部署开展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会同省版权局签署《加强版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依法打击知识产权领域恶意“ 维权”,协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乡村振兴。 深入贯彻我省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的决定,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1467 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166 件,督促保护林地、耕地、水域 4.58 万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和治理恢复费用 5.28 亿元。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深化守护 “ 美丽河湖” 专项行动, 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 用最严密法治守护 “ 美丽浙江”。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出台“ 助力‘ 千万工程’ 实施意见”,在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强化协同,凝聚服务乡村振兴合力。开展“ 非粮化”“ 非农化” 问题专项监督,督促复耕被非法改变用途的高标准农田 3196.98 亩。加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农业文化遗产司法保护,部署守护大运河(浙江段)专项监督,建立浙东运河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筑牢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屏障。绍兴、衢州等地检察机关推进古城古镇、钱江源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专项行动。以司法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救助因案致困的受害方 9267 人,法治助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深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 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联合海关、海警等部门加大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打击力度,依法起诉走私犯罪 312 件 875 人。协同沪苏皖检察机关,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协作机制,打造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检察保障大格局。金华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护航“ 义新欧” 班列,为“ 浙江制造” 通达世界提供司法保障。丽水等地深入推进“ 检侨之家” 建设,健全外资企业平等保护、涉侨检察服务等惠侨机制,全链条保护侨商侨企合法权益。
助力新时代清廉浙江建设。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978 人,其中厅级以上 16 人、县处级 101 人。依法行使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 135 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清廉民企是清廉浙江的重要一环,专项部署护民企“ 啄木鸟” 法律监督,加强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民企内部贪腐犯罪,依法起诉 1144 人,相关工作获评我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二、聚焦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着力以高质效民生保障为人民司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做好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自觉在守护民
生福祉中担当作为。
全力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始终紧盯“ 舌尖上的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依法起诉 769 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689 件,同比上升 31.90%和 45.36%。针对违法改装车辆、非法营运出租车等问题,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办理案件 1013 件,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立足办案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与省消防救援总队强化协同,推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联动治理,查处不具备从业条件或违规从业机构 34 家,违规“ 挂证” 消防工程师 27 人,筑牢群众安全“ 防火墙”。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 零容忍” 态度依法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 2774人。推动建成“ 一站式” 办案区 87 个,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完成询问、检查、救治。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情节严重的,起诉 1911 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2397 人。持续深化“ 法治进校园” 工作,全省三级院 878 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1300 余场,惠及 95 万余人。着力打造“ 浙里花开” 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引领未成年人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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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保护更实更优,入选浙江· 新时代“ 枫桥经验” 标志性成果。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开展“ 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 活动,联合省妇联完善工作机制,多元化帮扶困难妇女 3129 人。对受家暴妇女离婚、老年人诉请支付赡养费、残疾人维权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 427 件,同比增长 1.6 倍。部署推进根治冬季欠薪专项行动,依法支持被欠薪农民工起诉 299 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 5979 万元。联合省残联开展“ 益心助残”公益诉讼提升行动,推动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576 处,让“ 无碍” 更有爱。依法妥善办理涉港澳台案件,完善涉台检察联络站,切实维护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联合六省市建立军地协作工作机制,会同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军港、军用机场、人防工程安全保护等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52 件。3 名网络自媒体博主恶意制作、传播虚假视频,造谣开国少将何克希同志“ 革命叛徒”,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回复答复群众来信来访 6.7 万余次,确保“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深入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集中梳理交办重复信访积案 216 件,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力求既解“ 法结”、又解“ 心结”。深化“ 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持续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制度,全省三级院领导共接待来访 4305 人次,切实直面群众呼声、源头化解矛盾。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海捕鱼作业的合理诉求,优化监管措施确保“ 出得去、管得住”,最高检、司法部在舟山举行现场会,推广浙江经验。保障律师职业权利就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为律师履职提供在线阅卷服务 5 万余件次,做优做实律师阅卷一次不用跑。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充分利用全省现有 92 个乡镇(街道)检察室下沉一线的有利条件,以建设“ 枫桥式检察室” 为牵引,着力打造“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全省检察室共办结轻微刑事等各类案件 8951 件、开展对“ 两所一庭” 监督 1638 件,办理案件和解谅解率 70%以上。台州检察机关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创新打造“ 共联检察” 模式,推动履职触角向基层末端延伸。注重“ 抓前端、治未病”,是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必然要求。立足检察履职,更加注重挖出一批类案、治理一类问题,推进“ 由案到治”。已开展空壳公司治理、网约车虚增里程、非法改装车辆等 300 余个类案监督,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督促纠正共性问题,协同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 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已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的鲜明标志。
三、聚焦“ 严格依法、公正司法”,着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
深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 法律监督基本格局,以“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为价值追求,系统抓实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抓牢案件质量“ 生命线”,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上线运行“ 检警+” 协作应用,合力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加强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监督后已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879 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 2235 件,坚决做到不枉不纵。严把证据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依法退回或自行补充侦查
2.8 万余次,补强证据后追加遗漏罪行 322 人、追加逮捕 651 人。严把程序关、事实关,依法对违法取证等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 1553 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 2588 人、不起诉 1334 人。严把法律适用关,依法改变移送起诉案件定性 8864 件,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 366 件。 全省无罪判决率、 撤回起诉率等核心质效指标居全国前列。最高检授牌浙江成立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分基地。恪守“ 罪责刑相适应” 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 124319 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落实同步录音录像机制,加强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健全完善“ 派驻+巡回” 检察机制,组织对省内 7 所看守所和 8 所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切实维护“ 大墙内”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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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
精准发力做强民事检察。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