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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日报/2024 年/1 月/26 日/第 003 版要闻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4 年 1 月 10 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仕明
2023 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1495 人,提起公诉 4198 人,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 1810 件、行政监督案件 342件,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392 件。
一、坚持从ZZ上着眼,以主题教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同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同落实X委政府中心任务、首要任务结合起来,增强遵循意识、执行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市委工作要求,注重与第一批主题教育相关要求有机衔接,高站位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做深做实理论学习,与市委同步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认真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抓实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学习活动,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ZZ轮训,引领全体检察人员善思善用X的创新理论。求真务实开展调查研究,紧盯长期影响制约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正反面典型案例,针对发现问题制定 20 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制度机制 49 项。从严从实抓检视整改,抓实“ 躺平式”干部、检察业务数据等专项整治,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激励担当作为,纠治“ 四风” 问题取得新成效。唯干唯实推动发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梳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举措,抓实 6 个方面检察为民实事,1 人获得全国检察机关“ 为民办实事” 实践活动先进个人,15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优秀案例。
二、坚持为大局服务,以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保持“ 严” 的威慑力度,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以打早打小促常治长效,起诉涉黑涉恶犯罪 37 人。坚决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涉枪涉爆犯罪,起诉 188 人。从严惩治各类跨境犯罪,起诉 290 人。依法惩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 两抢一盗” 犯罪 345 人,起诉涉“ 黄、赌、毒” 犯罪 317 人。坚持打击、预防、治理一体推进醉驾综合整治,起诉 1475 人,同比下降 11.14%。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188 人,起诉洗钱犯罪 9 人。深入学习贯彻X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 ,做实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办理涉民营经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 1586 件。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绿美玉溪建设。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起诉 130 人,立办公益诉讼案件 171 件。主动融入“ 三湖” 保护治理,针对抚仙湖、星云湖流域盗采磷矿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综合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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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监督方式,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查处盗采磷矿资源违法案件 69 件,修复盗采矿点生态 33 个。持续跟进监督杞麓湖专项治理保护,依法对禁渔区非法捕鱼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做实化石地司法保护工作,与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加强澄江化石地保护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 》 ,设立检察公益诉讼大数据采集点,批准逮捕化石地保护区盗采磷矿犯罪 17 人。落实做细“ 河长+检察长” 协作机制,推动水生态环境共同治理。
主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农资安全防线,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等危害农业生产安全犯罪 2 人。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讨薪 7699 人,帮助追讨工资报酬 9047.87 万元。司法救助因案陷入生活困境当事人 87 人 66.47 万元,积极协调拨付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帮扶资金 33 万元。依法守护耕地生态红线,监督规范土地流转交易行为,办理各类涉土地领域监督案件 88 件。
持续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引发案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54 件。推动“ 12309”“ 检调对接” 进县乡综治中心,实现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未成年人保护下网格。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群体,抽调检察骨干参与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抓实玉溪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检察环节各项工作任务,助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玉溪建设。
努力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加强监检衔接,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79 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 14 人,省检察院交办厅级干部 5 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震慑“ 围猎者”,起诉行贿犯罪 9 人。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公司管理问题,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依法严惩司法腐败,统筹推进检察侦查人才库、办案工作区和监视居住点规范化建设,立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1 人。
三、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能动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守护社会和谐。坚持和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把“ 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 的工作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群众来信来访 525 件,均在 7日内告知“ 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回复率达 100%。两级院领导带案下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申诉案件 39 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6 件。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参与案件听证评议 226 件,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强跟踪问效,以综合履职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 六大保护” 协同发力,推动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被害人数“ 双下降”。坚持“ 零容忍”,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 198 人。加强“ 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精准帮教 1113 人次;做实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开展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 134 人,支持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12 件。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会同公安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 9 件、入职查询 2786 人。携手妇联、教育部门开展“ 女童保护”“ 拥抱青春期” 等健康教育讲座 1275 场次。联合关工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 督促监护令” 201 份,督促“ 甩手家长” 依法带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