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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时报/2023 年/9 月/4 日/第 004 版绿色金融
转型金融和绿色金融成实现“ 双碳” 目标双支柱
访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本报记者 马梅若
洪涝、干旱、台风、动物濒危、海平面侵蚀居住地,突发气候危机愈发密集与暴力,应对气候变化刻不容缓,也愈发成为全球共识。目前,已有 173 个经济体为全球温室气体净排放的目标而制定了自身的净零计划表。“ 力争 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以下简称 “ 双碳” 目标)则是中国的承诺。
在这个过程中, 绿色金融是至关重要的抓手之一。 从 11.55 万亿元 (2020 年三季度末) 到 27.05万亿元(2023 年二季度末) ,我国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显示,过去三年,绿色信贷正以惊人的速度发展。与此同时,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也亮点不断。2021 年,交易商协会和交易所先后推出碳中和债券,作为绿色债券的创新子品种,碳中和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截至 2023 年上半年,碳中和债券累计发行规模已近 5500 亿元。
绿色金融在推动“ 双碳” 目标实现方面可以发挥什么作用?三年来,绿色金融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标志性的成绩和突破?展望未来,又有哪些领域亟待补足?围绕这些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
《金融时报》记者:距离“ 双碳” 目标提出已近三年。这三年,绿色金融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标志性的成绩和突破?
鲁政委:三年来,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取得了以下几项重要突破:
在顶层制度方面,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发展指引升级。2022 年 6 月,原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 (以下简称《指引》 ) ,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提升自身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该《指引》对原银监会在 2012 年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进行了全面升级,一方面是拓宽了覆盖面,不仅适用对象覆盖面从银行拓展到各类银行保险机构,业务活动覆盖面也从信贷活动拓宽到各类绿色金融业务,并且风险类别也在原来环境、社会风险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纳入治理风险;另一方面也更加突出了服务我国“ 双碳” 目标的实现,明确提出银行保险机构应当“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 渐进有序降低资产组合的碳强度,最终实现资产组合的碳中和”。
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逐步实现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并与时俱进地持续更新。我国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标准都以发改委等部门 2019 年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为基础进行了修订,基本实现了我国各类绿色金融产品标准的初步统一。其中,在绿色债券方面,2021年由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年版) 》不仅实现了国内各类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而且删除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类别,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2022 年 7 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绿色债券原则》则统一了中国绿色债券管理规范,并明确募集资金 100%用于绿色领域,与国际规则保持了一致。这两项标准的更新,是我国绿色债券实现国内统一、国际接轨的重大突破。此外,2023 年 6 月,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 年版) 》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以更好适应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这也意味着我国的绿色金融通用标准将与时俱进进行更新修订。
在激励约束政策方面,人民银行绿色金融评价方案升级。2021 年 6 月 10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 ) , 在人民银行 2018 年发布的 《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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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方案(试行) 》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例如,扩展了考核业务覆盖范围,统筹考虑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业务开展情况,并为进一步考核绿色股权投资、绿色租赁、绿色信托、绿色理财等新业态预留了空间;同时,基于扩充的考核范围修订了相应的评估指标;此外,拓展了评价结果的应用场景,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结果将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等中国人民银行政策和审慎管理工具。此次《方案》从绿色贷款升级为绿色金融,是金融管理和监管机构适应绿色金融发展趋势的一次重大调整,也将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