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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2023 年/6 月/15 日/第 010 版法治
筑牢法治屏障 护航绿水青山
——甘肃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综述
新甘肃· 甘肃日报记者 石丹丹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年来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为抓手,全力加强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 年至 2022 年,全省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24987 件,其中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 1290件, 民事案件 19883 件, 行政案件 3207 件, 公益诉讼案件 601 件, 生态损害赔偿诉讼案件 6 件⋯⋯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画卷正在陇原大地徐徐展开。
守正创新,推进审判制度体系建设
生态系统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甘肃法院着眼于流域、林地、草场等环境因素跨行政区划的自然属性,按照司法管辖与行政管辖适度分离的原则,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性,积极探索环境资源案件的统筹管辖和专门审判。
2017 年以来,随着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的成立,逐步在全省形成了以省高院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庭为“ 点”,甘肃林区中级法院及所属林区基层法院为“ 线”,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及各市(州)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专门合议庭为“ 面” 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模式。建立了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并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统一审理,同时实现了全省重点林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案件的跨行政区域司法保护全覆盖。
在此基础上,甘肃法院结合重点生态区域及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在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 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法庭”,在阿万仓黄河湿地、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地设立环保法庭,在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片区设立大熊猫国家公园陇南片区法庭⋯ ⋯ 将环境司法保护的触角进一步延伸到重点生态保护区域。
省法院还注重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积极与省检察院、省生态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衔接,联合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建立全省生态环境保护“ 府院联动” 工作机制;与黄河流域其他八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签订《黄河流域九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行动长效机制,保障黄河流域甘肃段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
履职尽责,提升环资审判效能
近年来,甘肃法院坚持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确保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制裁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落实生态环境的一体保护和修复,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目标和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在环境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除了追求对犯罪分子实现罚当其罪的处罚外,按照“ 恢复性司法+社会综合治理” 要求,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功能恢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司法效益的共赢。近年来,通过此类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让“ 砍树人” 变为“ 种树人”,补种补植苗木逾 15 万余株,复绿补绿面积 8611.3 亩。
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人民法院通过相关案件的审理,推动完善X委领导、政府负
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促进全社会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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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推动构建环境治理保护大格局。同时,严格坚持环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刚性要求,依法支持检察机关或公益组织的诉讼请求,对背离绿色发展的行为坚决予以惩治,保障人民群众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