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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日报/2023 年/4 月/25 日/第 005 版循着总书记视察桂林足迹踔厉笃行
筑牢司法屏障 守护青山绿水
——桂林市法院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综述
通讯员 余作才 蒋励
2021 年 4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桂林时,对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指示:“ 漓江是全人类共同拥有的自然遗产,全中国、全世界就这么个宝贝,千万不要破坏。再滥采乱挖不仅要问责,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 4 月 25 日,是“ 漓江保护日” 设立一周年。一年来,我市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桂林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理念,打好刑事、行政、民事审判“ 组合拳”,落实宣传预防、打击破坏、修复治理“ 全链条” 保护工作,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 二郎神”,为建设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的绿色新桂林书写了一份出色答卷。
联动聚力 共抓“ 漓江大保护”
2022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 时许,象鼻山码头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 在这里启动。启动仪式上,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 11 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 。
活动当天,七星区法院巡回法庭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吸引了不少市民和游客前来旁听。
这是司法护航美丽漓江的高光时刻。通过建立漓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桂林市中院进一步推动环境司法保护从单一分散、临时随机的合作向系统整体、制度协作、常态规范合作转变,凝聚合力共筑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
然而, 这并不是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搭建漓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的第一次尝试。 2021 年 5 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机制,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联动中心、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揭牌成立。这些,标志着漓江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服务从各部门单打独斗走向司法协作,进一步推动了漓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022 年,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指引(试行) 》 ,为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供指导。
为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要求,切实解决司法保护碎片化等问题,我市法院不断探
索和完善集中管辖机制——
七星区法院对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环境资源案件实行“ 三合一” 集中管辖;
灵川县法院在大圩法庭设立“ 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龙胜县法院成立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兴安县法院在灵渠景区内成立“ 法官工作室”;
阳朔、全州、永福、平乐、灌阳、资源、临桂等县区法院也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或
人民法庭⋯⋯
以“ 共抓大保护” 为着眼点,桂林市法院内外联动、齐抓共管,将漓江生态环境“ 防护网”愈织愈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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