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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2023 年/9 月/25 日/第 004 版要闻
专家解读《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提高待遇 让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更公平可及
记者 吕欣
全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
称的,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建成 15 分钟医保公共服务圈,实现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线上线下全域通办
本报南宁讯 (记者/吕欣)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于 8 月 22 日正式印发实施。9 月 20 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人社厅、医保局专家对《措施》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
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核心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核心能力以及乡
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力度。全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设置实现全覆盖。
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影像、心电、病理诊断、医学检验和消毒供应等五大共享;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使“ 互联网+医疗健康” 在乡村落地,远程会诊、远程查房、远程手术、远程教学等远程医疗服务将更普遍地惠及乡村和基层。深入开展“ 优质服务基层行” 活动和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到 2025 年,每个县(市)至少有 1 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支持已获批为国家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的县(市、区)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探索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
在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措施》就职称评审、人事管理、薪酬待遇等给予多项倾斜性的政策和措施。合理下放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实行职称“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专技人才“ 引不进、评不出、留不住” 的问题。扩宽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通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县级政府所在地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可按规定聘用到相应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行“ 公益一类保障机制和建立专门绩效激励机制”,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自主分配,主要用于向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奖励,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