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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日报/2023 年/8 月/8 日/第 001 版
立良法 促善治
——市人大常委会有力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记者 张慧
自 2015 年 8 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 20 部。
20 部彰显ZZ智慧、责任担当、民生情怀的良法,是市人大常委会勤勉履职、担当作为的结
晶。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坚持X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的最高ZZ原则, 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 “ 五比五看、五争五创” 大竞赛意识,大力倡树“ 严真细实快” 的工作作风,严把立法“ 关口”,切实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把好“ 质量关”
调查研究是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也是地方立法工作者的一项基本
功。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面向实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把调研工作做深做实。
为选好用好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今年上半年,法工委先后赴成都等 5 市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同时深入我市 7 县 3 区 27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候选单位实地考察,在摸清真实情况,找准主要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拟定了建议名单,编制了我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规则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实现良好开端。
我市制定、修订的每部法规,从立项到审议通过,平均开展立法调研不少于 5 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始终坚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收集管理相对人、利益相关群体、基层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弄清立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及解决办法,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执行情况和实践中比较有效的措施,为制定法规夯实基础。
以开门立法为举措,把好“ 民意关”
立法工作千头万绪,保障群众利益和增进民生福祉是根本目标。
每年立法计划制订前,市人大常委会都要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每部法规制定过程中,除了召开座谈会、协调会、讨论会,还要全文公示,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地、现实地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始终坚持既问需于民,也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倾听民声、凝聚民心、汇集民智。
6 月 2 日, 《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 》在市人大网站、公众号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定向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 100 余条。法工委深入县区,走进社区、工厂,与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