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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日报/2023 年/2 月/22 日/第 007 版文件
关于天津市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 年 1 月 11 日在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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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 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 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 年,各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 三个着力” 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多重矛盾和风险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开源节流,加强财政运行调度,为稳经济、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846.6 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完成预算 94.1%,比上年下降 5.8%。其中,税收收入 1346.8 亿元,可比下降 6.4%,税收占比为7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648.9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53 亿元、调入资金等 218.7 亿元、上年结余 140.8 亿元,预算总收入为 2908 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751.5 亿元, 完成调整预算 80.9%, 下降 12.7%。 预算总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当年结余 156.5 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2)市级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39.5 亿元,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按可比口径计算,完成预算 98.7%,比上年下降 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648.9 亿元、一般债务收入 40 亿元、调入资金等 121.1 亿元、上年结余 41.6 亿元,减去市对区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521 亿元, 预算总收入为 1070.1 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042.4 亿元, 完成调整预算 94.6%,下降 5%。预算总收入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结余 27.7 亿元,全部为结转项目资金。
(3)转移支付。中央对我市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648.9 亿元,比上年增加 96.4 亿元,包括由地方统筹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 356.6 亿元、按规定使用的专项转移支付 46.6 亿元、税收返还245.7 亿元。市对区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 521 亿元,比上年增加 .2 亿元,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
351 亿元、专项转移支付 53 亿元、税收返还 117 亿元。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主要是中央财政给予地方一次性留抵退税专项补助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423.7 亿元,完成预算 25.9%,比上年下降 62.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下降较多。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4.3 亿元、 专项债务收入741.1亿元、上年结余 611.6 亿元,减去调出资金等 87.5 亿元,预算总收入为 1693.2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152.1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 43.2%,下降 31.6%。预算总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当年结余 541.1 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2)市级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83.7 亿元,完成预算 29.2%,比上年下降 6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 4.3 亿元、专项债务收入 55.7 亿元、上年结余 160.7 亿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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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市对区转移支付 143.8 亿元、调出资金等 0.8 亿元,预算总收入为 259.8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21.4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 47.5%,下降 53.3%。预算总收入减去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当年结余 38.4 亿元,主要是结转项目资金。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842.7 亿元,完成预算 96.3%,比上年下降 1%。其中,保险费收入 1292.4 亿元、财政补贴 434.5 亿元、利息收入 12.2 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1791.1亿元,完成预算 91.6%,下降 2.2%。当年收入减去当年支出,当年结余 51.6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25.3 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全市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2.2 亿元, 完成调整预算 113.3%, 比上年下降 93.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 50.4 亿元、 中央转移支付 0.5 亿元, 预算总收入为 73.1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4.8 亿元,完成调整预算 75.6%,下降 82.5%,包括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20 亿元、转移性支出 25.5 亿元、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5.3 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3.4 亿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6 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当年结余 18.3 亿元,主要为项目结转资金。
(2)市级收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4.7 亿元,完成预算 .5%,比上年增长 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余 1.8 亿元、中央转移支付 0.5 亿元,预算总收入为 17 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6.8 亿元,完成预算 106.1%,下降 41.2%,包括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8.7 亿元、转移性支出 5.3 亿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2.8 亿元。预算总收入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当年结余 0.2 亿元,主要为超收收入结转资金。
5.地方政府债务
(1)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财政部核定我市 2022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8890.1 亿元,其中市级债务限额 2474.2 亿元,区级债务限额 6370.5 亿元,待分配限额 45.4 亿元。截至 2022 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8645.5 亿元,其中市级债务余额 2400.9 亿元,区级债务余额 6244.6 亿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2022 年市级已分配未发行一般债务限额 1 亿元,区级已分配未发行专项债务限额 67.5 亿元。
(2)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2 年全市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1446.5 亿元,包括新增债券 792.6 亿元、再融资债券 653.9 亿元。政府债务外贷提款 1.4 亿元。当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 962.5 亿元,其中偿还本金 684.5 亿元,支付利息 278 亿元。
(二)落实市人大决议和财政工作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疫情影响造成的减收,以及民生保障、助企纾困、疫情防控相应增支的双重叠加,预算平衡难度超出预期。财政部门坚持难中求进、稳中求成,以非常之举、务实之策,创新工作、主动作为,坚定、及时组建市、区两级税源建设工作专班,加强组织收入调度,持续做大做强税源“ 底盘”,加大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提高政策实施和资金投向的精准度,促进财政收支平衡。[更多资 料+ :114]
1.聚焦助企纾困培育财源,着力稳企业、增活力
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聚焦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实行“ 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累计办理退税 455.4 亿元。延续实施扶持制造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扩大“ 六税两费” 适用主体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 75%提高至100%,继续实施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累计减免缓缴税费256.6 亿元。
多措并举加大援企帮扶力度。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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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向 13.5 万家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 14.8 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阶段性减免 3 个月或 6 个月国有房屋租金 5.2 亿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阶段性提高采购预留份额,授予中小企业采购合同份额达 148.2 亿元、占比 70.3%。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引导撬动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和“ 三农” 领域倾斜。
建立税源专班工作机制。六月份在市、区两级建立税源建设工作专班,将财源建设和服务企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优化包联服务,持续做好重点企业走访,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加强财政收入运行态势分析,关注重点行业运行以及平台经济等财源发展情况,着力发掘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研究建立招商绩效评价机制,围绕重点产业链企业引育和孵化转移,推进跨区合作项目利益共享,支持推动中芯国际大二期、联想(天津)智慧创新服务产业园、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总部等一批重点项目落地。
2.聚焦增强区域发展动力,着力强基础、调结构
主动服务制造业立市战略。发挥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安排资金 10 亿元,围绕 12 条
重点产业链实施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 203 个,新打造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100 家,推进全市
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支持“ 专精特新” 企业高质量发展,修订完善市级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新增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
业 64 家,新认定市级“ 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 509 家,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 小巨人” 企业
50 家,累计争取中央奖补资金 1.6 亿元。
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方式,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为科研“ 松绑”、为创新“ 减负”。深入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择优补助企业 3.8 亿元,带动研发经费支出增长 45.1 亿元。加大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力度,拨付专项资金 8.9 亿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突破 1 万家,评价入库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分别超过 5000 家、
400 家、280 家。支持举办第六届世界智能大会,签约项目 136 个、总投资 849 亿元。设立首期
40 亿元天使母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 硬科技”,全力打造“ 海河科创名片”。
支持稳投资促消费扩内需。 发挥政府债券对投资撬动作用, 成功发行 11 批新增专项债券 741.1亿元,支持全市 256 个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提升消费环境,安排 0.2 亿元支持举办第二届海河国际消费季等主题活动,实施消费券促销,促进汽车、家电、百货零售、餐饮文旅等消费加快恢复。争取中央服务业资金 2.3 亿元,支持县域商业建设、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推动供应链、商品服务下沉和农村消费提升。安排 0.2 亿元支持会展业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扩大消费品进口,进一步丰富国内市场供给。争取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3.3 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基础设施维护运营,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3.聚焦推进重大战略实施,着力强统筹、保重点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任务。支持天津港加快发展,筹集 14 亿元用于天津港基础设施维护提升、集疏运专用通道规划建设,积极争取启运港政策,加速打造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有序推进滨海国际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加快建设中国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提速打造“ 轨道上的京津冀”,京唐城际、京滨城际(北段)建成通车,津兴城际全线铺轨,京津冀主要城市 1—1.5小时交通圈基本形成。推进重点流域生态治理,实施重要河湖湿地生态补水 17.4 亿立方米,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拨付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0.9 亿元,上游地区来水质量明显提升。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考核细则, 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统筹 17.9 亿元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 农机购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惠农强农政策,新建高标准农田 24 万亩,及时启动疫情期间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有效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筹集 20 亿元投入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改革发展,建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 150 个,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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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成功争取中央财政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县奖励,全面推开惠
民惠农财政补贴“ 一卡通” 改革。
4.聚焦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惠民生、增福祉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保基本、兜底线,财政支出的七成投入民生领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人生活补助标准, 惠及 320 余万人。 做好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 下达补助资金 17.9 亿元,调整物价补贴发放机制,加大临时性救助力度。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机制,调整享受补贴时间和套餐标准,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助餐服务需求。安排资金 5.9 亿元,用于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保障价格稳定、供应充足。落实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向 7.8 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4.3 亿元。积极盘活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利用中央预算奖补资金
1 亿元,开工建设爱米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支持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完成 37 个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 4.5 万个。支持举办首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助力打造职业教育新高地。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定点救治医院运行保障,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拓宽个人账户支出范围,统筹基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由 7500 元提高至 9000元。推进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启动李叔同(故居)纪念馆提升改造,实施大运河、海河文化旅游带拓展提升改造,建设一批社区健身园、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设施,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
促进现代宜居城市品质提升。争取中央污染防治资金 6.8 亿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16 家供热站完成燃煤锅炉改燃气,4 家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治理工程,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张贵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开工建设,出资设立首期规模 1 亿元的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持续推进“ 871” 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滨海湿地和海岸线生态修复,构筑“ 河流环抱”“ 湿地围城” 良好生态格局。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5.8 亿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开工建设 177 个小区、
779 万平方米。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惠民工程,改造供热旧管网 公里、燃气旧管网 404 公里,加快实施中心城区 6 处积水片治理。支持地铁 4 号线北段以及 7、8、11 号线一期建设,地铁 10 号线建成通车,加快 B1、2、4 号线一期建设,“ 津城”“ 滨城” 双城间通达效率进一步提升。
5.聚焦提升财ZZ理能力,着力保基本、提效能
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再考虑以前年度预算基数和历史沿革,建立“ 预算一年一定”“ 项目能进能出” 的新机制。坚持真过紧日子,在近年严控一般性支出基础上,2022 年按 5%、10%两档比例压减公用经费 1.6 亿元,按 20%比例压减部门行政支出 3 亿元。执行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退一进一” 政策,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按月据实增减,净收回资金 1.8 亿元。加强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监控,引入财资管理云平台,1046 个单位账户纳入监控范围。开展闲置资产盘活专项行动,推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采用“ 财政+第三方+行业专家” 联审模式审核 1500 余个项目绩效目标,全面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开展项目成本绩效分析试点。加大财政绩效评价力度,评价范围进一步向中央直达资金、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政府投资基金等拓展,覆盖“ 四本预算”。强化财政预算评审,对精准农业一张图、公共服务体系等 122 个项目压减预算 28.7 亿元,审减率达 41.6%。建立预算绩效高端咨询智库和专家库,为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
兜牢基层“ 三保” 底线。落实“ 三保” 保障责任,坚持“ 三保” 支出的优先顺序,开展 16个区“ 三保” 预算审核,督促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硬缺口。严格“ 三保” 资金专户管理,动态监测重点地区,精准调拨“ 三保” 资金,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最大限度下沉财力,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补助 17 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规模在上年基础上再增加 2 亿元,对“ 三保” 困难区给予精准支持。第一时间下达区级留抵退税等专项资金 98 亿元,支持基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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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民生保障。
6.聚焦管住用好政府债务,着力强管理、防风险
加强专项债券全周期管理。强化项目质量源头把控,出台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办法,实行储备库、需求库、发行库和存续期库滚动接续、分级管理。坚持“ 资金跟着项目走”,建立专项债券正负面清单,从严审慎分配新增债券额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要。实行常态化安排发行,做到随用随发、即发即用,同时所有新发专项债券全部通过含权或等额本金偿还方式发行,避免偿债责任后移。实行区级专项债券资金专户管理,市财政局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从严审批,严防挤占挪用。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行债券资金使用和目标实现情况“ 双监控”。部署上线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系统,实现专项债券资金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制发市级事业单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前归集偿债资金,将偿债责任落到实处。
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未落实的一律不予立项,严厉整治项目超概算、超工期、超标准。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监控约束,落实市对区举债融资事前安全审查机制,及时叫停涉嫌违法违规新增隐性债务融资。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对高息债务开展“ 削峰” 管理,依法合规做好债务缓释,优化期限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在全市共同努力下,超进度完成既定的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没有出现一笔逾期违约,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更多资 料+ :114]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固,支出保障压力持续加大,可用财力与资金需求存在较大差距,区级财力不足,市级统筹调度能力减弱,财政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二是财源建设还需加力。激发潜力抓存量和发挥优势谋增量的主动性不强、创新招法不多、成效不明显,出台的政策、投入的资金、引进的项目与绩效目标有差距。三是发展负担较为沉重。化债资金来源单一,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贡献少,专项债券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3 年预算草案[更多资料+微 信:114]
2023 年是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X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市人大的指导监督下,科学研判形势,合理安排收支预算,系统谋划财政工作,为完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2023 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 三个着力” 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X代会和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扩大有效需求、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抓好改革开放、发挥好天津优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导向,集中力量支持实施“ 十项行动”,落实“ 十个聚焦”,积极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抓实抓牢财源税源培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健全现代预算管理制度,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为开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局面提供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