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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协报/2022 年/8 月/24 日/第 005 版各地政协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 促进解决民忧民困
——剑川县政协开展“ 协商在基层” 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蔡林燊 通讯员 杨明仓
自“ 协商在基层” 工作开展以来,剑川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政协主席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统战部部长、县政协副主席担任副组长,县政协秘书长、县政协各委室主任、各乡镇X委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的“ 协商在基层” 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协建立了主席会议成员、专委会联系指导乡(镇)政协工作机制,推进“ 协商在基层” 工作常态长效、走深走实,全力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
为协商活动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针对乡镇办公地点有差异、标识标牌过多问题,为减轻基层负担,剑川县政协坚持“ 一室多用”,依托(社区)X员活动室、便民服务站等场所设立协商议事基本场所,并编制了《剑川县“ 协商在基层” 工作手册》,分乡(镇)、村(社区)两个版本,制作了协商活动流程图。制定出台了《政协剑川县委员会“ 协商在基层” 协商议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 协商在基层” 工作的组织体系、协商议事主体、协商议事程序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协商程序进行了统一规范。
在开展协商议事活动中,剑川县政协坚持质量导向,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在协商议题选择上,坚持民生优先,注重问题“ 靶向”,以“ 切口小、立意高、关联广” 为选取标准,坚持“ 四聚焦”“ 五不议”,真正使协商议事切中问题要害,温暖群众心田。先后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用水、文旅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振兴、村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古村落亮化、移风易俗办客事等方面 25 场次协商议事活动,共提出意见建议 100 余条。
在协商成果转化方面,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并制定印发《关于做好人民政协履职成果转化有关工作的通知》 ,对协商成果登记批阅、转化办理、跟踪问效等转化落实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协商议事活动完成后,各乡镇委员工作室和县政协各挂钩委室及时归纳、梳理和汇总会议情况,并以专题协商意见形式报县委、县政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县政协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及时进行反映,有效促进协商成果采纳和落实。
协商意见逐步转化为协商成果
5 月 13 日,在县政协召开的“ 剑川县甸南镇朱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