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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日报/2022 年/4 月/22 日/第 004 版本地要闻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在临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姚江华
各位代表:
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市委和市人大有关会议及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 四大检察”“ 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为临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积极参与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 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 1520人,起诉 1194 人,纠正漏捕、漏诉 52 人,依法甄别并被法院认定“ 黑财” 合计 60 亿余元,移送“ 保护伞” 线索 13 件。全国扫黑办及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 22 件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按期办结。市检察院被全国扫黑办评为先进集体,一名检察官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派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全覆盖。依法批捕干扰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犯罪 437 件 651 人,起诉 985 件 1484 人。认真贯彻“ 少捕慎诉慎押” 司法理念,依法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 50 名涉罪民营企业家及工作人员从宽处理。
(三)努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批捕 254 人,起诉 1293 人,依法办理重大金融犯罪案件 766 件 1146 人,制发防范金融风险检察建议 48 件。聚焦保护“ 绿水青山”,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 475 件 552 人,制发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类检察建议 851 件,监督治理煤矸石 1828 万吨,复垦耕地和国有林地 334 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 45 家。聚焦保障脱贫攻坚,将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办理案件 398 件 596 人,发放救助金 471.5 万元。
(四)倾力投入疫情防控“ 阻击战”。严格落实防疫决策部署,捐款捐物、缴纳特殊X费共计 30 余万元,干警志愿服务 1800 余人次,下沉医院、乡镇、社区等一线参与防控。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使用网上办案平台,开展远程提讯、开庭、监所巡察 3000 余次,网络接访 1200 余人次。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 11 件 13 人。
二、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督促查处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药品虚假宣传等案件 685 件,办理十倍惩罚性赔偿金案件 58 件,批捕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案件 16 件
23 人,起诉 200 件 245 人。守护群众“ 脚下的安全”,开展涉盲道和窨井盖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清理盲道 8 条,修复窨井盖 639 个。守护群众“ 钱袋子的安全”,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批捕 394 件 557 人,起诉 344 件 546 人,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态势。
(二)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积极贯彻“ 平等、善意、审慎、谦抑、文明、规范” 司法理念,依法用足用好不捕不诉权。部署开展了“ 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专项活动,2021 年,共办理危险驾驶、民事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等各类“ 小案” 2004 件 2294 人,依法对 8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545 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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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
(三)积极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认真落实“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的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4275 件次。依法办理服判息诉、撤回申诉等各类案件 65 件。扎实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化解制度,值班律师参与信访接待 686 件次,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58 件,合力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三、深化新时代能动司法,努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共制发检察建议 3308 件,监督相关单位纠错堵漏、建章立制,实现“ 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 的效果。2021 年以来,办理“ 飞线充电” 相关案件 64件,协调有关部门完善并建成充电桩 120 组。
(二)深入开展公开听证工作。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对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 457 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共同推动案件解决。
(三)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全覆盖。五年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185 件 280 人,起诉 216 件 369 人。175 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 1268 次,引入社会力量介入案件 348 人次,开展帮教 987 人次,提供救助 33 人次,构筑起维护青少年权益的“ 合力网”。
四、坚持全面推进“ 两改”,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权运行体制
(一)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顺利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减少内设机构 8 个,任命独任检察官 189 个,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刑事案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 30%。认真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了 14 个业务条线检察官权力清单及相关配套制度,“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的理念得到有效落实。
(二)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履行ZZ责任,人员、编制、线索和物品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划拨、移交到位。与市监察委员会联合出台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办理了山西农信系统和太原重机集团系统等职务犯罪案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侦查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13 件 18 人,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三)认真做好巡回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巡回检察改革,先进经验被《人民日报》专题报道。代表省检察院对阳泉、太原、忻州等 6 个监狱和河津、万荣等 2 个看守所开展了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线索 123 个,受理申诉 43 件、举报 23 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 47份,监督又犯罪立案 2 件 6 人。
(四)扎实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坚持该用尽用原则,依法对 9912 名嫌疑人适用这项制度,适用率达到 89.57%,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积极探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工作,重点打造 5 个样板检察室,完善引导侦查机制,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合力控制刑事案件“ 案-件比”,压减非必要办案环节,减轻当事人“ 诉累”,使公平正义以更好更快的方式实现。
五、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持续做“ 优” 刑事检察。五年来,共批捕 6012 件 8835 人,起诉 11641 件 17099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571 件 655 人,撤案 335 件 399 人,纠正漏捕 326 人,纠正漏诉 384 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 1722 件次。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 407 件次,提出抗诉 22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964 人,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