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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日报/2022 年/4 月/28 日/第 007 版法治
给案件“ 把脉问诊” 守卫公平正义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管中心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王倩
在市公安局,有这样一个团队,团队成员不像刑警那样破大案、要案,也不像基层派出所的民警进村入户服务群众,他们每天都在为案件把关,认真扣好公安执法的“ 第一粒纽扣”。他们就是案管民警。
今年第一季度,我市案管工作(受案立案监督部分)实现全省首次“ 零超期”,率先完成省公安厅要求的“ 双清零” 目标。4 月,省公安厅将我市案管工作工作典型做法作为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经验报送至省委政法委。
高标准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
受立案制度改革作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
正义,对破解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受立案环节执法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为民执法的理念,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从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立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群众有怨言的地方入手,深入基层警种进行专题调研,研究完善“ 治病良方”,扎实推进受立案改革制度在本地落地生根、有效运行。从今年 1 月至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管中心发布案管日巡查 72 期,日通报 39 期,对全市刑事、行政案件主要办案节点均能做到提前预警,其中,受案预警日均 4 起、立案预警日均 62 起、卷宗上传预警日均
53 起;案管中心在注重日巡查预警的同时,逐步加大对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在“ 日巡查” “ 月通报” 的基础上,增添“ 日通报”,对当日巡查预警中出现的问题于次日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案管问题的整改实效。 今年第一季度, 安阳案管工作 (受案立案监督部分) 实现全省首次 “ 零超期”,率先完成省厅要求的“ 双清零” 目标。
科学明责是有效履责和监督问责的前提,安阳公安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级公安机关受立案权责、细化受立案岗位权责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在各县(市)局、分局成立受案立案管理机构的通知》 ,出台《安阳市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 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主体责任。 市公安机关成立案管中心 11 个,实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管中心全覆盖;从县级公安机关科、所、队中选派 165 名专(兼)职法制员,以此形成全市公安机关三级案件管理模式,共同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管中心侧重组织协调和宏观把握;县、分局案管中心负责具体化操作,侧重日常执法监督;基层科、所、队案管室侧重源头把关和自我查纠。
依托信息化手段 加强监督管理
有效监管是确保如实受立案的兜底防线,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管中心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
主的思路,对每日警情和受案信息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