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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二、X委会议议题由X委书记提出,或者由X委其他成员提出建议、X委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议题应当提前书面通知X委成员。
三、X委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X委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处分X员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X委成员到会。X委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X委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X委成员应当回避。
根据工作需要,召开X委会议可以请不是X委成员的本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召集人可以根据议题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批准其设立的X组织等可以派员列席X委会议。
四、X委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