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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农庄高质量发展赋能乡村振兴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内在统一来把握发展、衡量发展、推动发展。
海南共享农庄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新业态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的缩影。自2017年,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参与“田园综合体”试点,开展“共享海南农庄”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召开共享农庄大会。共享农庄稳步发展。下一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海南乡村振兴工作思路和目标,及关于共享农庄建设的要求,坚持共建共享共富的原则,把共享农庄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新亮点,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