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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安置工作处处长2016年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
一年来,本人积极贯彻X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市民政局中心工作,主动适应军队深化改革新形势,把控安置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强化为军服务情怀,以创新为突破口,以规范为核心,以标准化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推进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一定的成效。按照“述职、述德、述廉、述法”的要求,结合个人德、能、勤、绩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阳光安置,全面提升岗位安置整体水平。一是提高安置岗位质量。依据民政部、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抓住政策贯彻契机,争取X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安置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岗位安置质量,形成了事业单位、省部属企业、市直企业岗位指标配比较为合理的格局。二是修订量化评分办法。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要求,对我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量化积分标准由我市自行制定标准调整为民政部总参谋部出台的评分办法;原文件规定的“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安置条件者优先选岗”内容不再适用,予以删除;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军区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增加了“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编制岗位及经济效益较好的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岗位,用于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内容。修改后的量化积分办法更具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三是规范安置工作程序。在具体工作中,建立联合审档制度,邀请军地部门、纪检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对档案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定,严格落实新的量化积分办法,认真组织审档积分;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平台,将安置政策、岗位指标、选岗规则、积分排名、选岗结果,向社会和安置对象公开、公示;建立咨询监督制度,畅通渠道,对安置对象的咨询、质疑,要及时答疑解惑,对存在问题,要立即整改,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2016年,按照省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符合接收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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