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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日报/2025 年/4 月/1 日/第 003 版公示
关于《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在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上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 2024 年立法工作安排,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起草了《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 》 (以下简称《条例》 )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条例(草案) 》的必要性
(一)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客观需要。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多次深入一线调研,并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指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山西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 力争到 2025 年底,设区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工作目标,尽快出台《条例》是落实中央、省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
(二)制定《条例》是改善人居环境,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速推进,工作成效正在逐步展现。但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选址难、建设难、运行难等矛盾日趋突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我市 2021 年开始实施的政府规章《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法律效力较低,法律保障力度不够,各级各部门职责不够明晰,综合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制定出台《条例》对于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过程,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重要的约束、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