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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日报/2025 年/7 月/7 日/第 007 版法治
司法有温度 护残显担当
我市法院全方位守护涉诉残疾人权益
本报记者 李颖 通讯员 李文江
当视力一级残疾的李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丈夫后,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其被扶养人生活费,为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撑起法律保护伞;当年轻的刘某因车祸需终身佩戴假肢时,法院创新确定 20 年残疾辅助器具赔偿期限,避免其陷入反复诉讼的困境⋯⋯一起起涉残案件中,我市两级法院将司法为民的理念深植于审理全过程,用一个个典型案例诠释着“ 让残疾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承诺。无论是“ 案结事了” 的实质化解,还是“ 延伸服务” 的全程守护,两级法院构建起了覆盖立案、审理、执行、判后的全链条残疾人权益保护机制,将司法扶残助残真正落到实处。
交通事故赔偿案:
法理情交融守护破碎家庭
2021 年 8 月,一场交通事故让视力一级残疾的李某某失去了丈夫。交警大队认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赔偿。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作为重度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收入来源,其作为被扶养人身份依法成立。根据《民法典》中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应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李某某及儿子各项费用 449477.7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