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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报/2025 年/7 月/3 日/第 001 版
稳稳托起残疾人就业梦
——《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 》解读
本报记者 张思楠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 ,以持续提升残疾人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帮扶,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享现代化发展成果。围绕《行动方案》的主要背景、重点举措、落实建议等,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上轮三年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 目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主要有 7 种形式:集中就业、按比例就业、个体就业、辅助性就业、公益性岗位就业、农业种养加、灵活就业。 ” 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残疾事业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廖娟认为,当前残疾人就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就业数量有限、就业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就业稳定性不足。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乔庆梅对此表示认同。她认为,在提升就业质量方面,要特别关注农村残疾人、大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农村残疾人数量多、困难重、帮扶难度大;部分大龄残疾人有就业需求,但是就业难度相较年轻人更高。
2022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年)》设定了具体的就业数量目标,即在 2022 至 2024 年间,实现全国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 100 万人。
在廖娟看来,上轮三年行动不仅提前完成了既定的残疾人就业数量指标,在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方面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越来越多残疾人有了更好的就业机会。“ 比如,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民营企业实现按比例就业的残疾人数量稳步提高,就业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数量明显增加。”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2024 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 年全国城乡持证残疾人就业人数为 914.4 万人,新增 51.2 万人。